人民網北京9月13日電 今日10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世界發展研究所副所長丁一凡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談第七屆夏季達沃斯論壇。在談及我國出現地方負債的問題時,丁一凡表示,地方政府負債在中國純粹是一種例外,它不是一種常態,中國對此是能夠控制的。
有網友提問稱,“地方負債的主要原因在哪裡?應該如何化解地方債務危機?”對此,丁一凡強調,實際上,按照我國的財政管理方法,地方政府在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夠負債的。目前出現地方政府負債,在中國純粹是一種例外。
丁一凡介紹稱,在中國歷史上,地方政府不能舉債,曾有過的幾次地方政府出現舉債的情況,都是中央政府批准的。比如,改革開放之后,有過幾次中央特許的發債,都是因為在遇到困難的時候,我國經濟增長放慢,“中央覺得需要以財政來刺激經濟增長,允許中央政府搞項目,地方政府搞配套,地方政府可以借一點錢。2008年危機之后,有一個4萬億的刺激計劃,那是中央的刺激計劃,落實這些刺激計劃需要地方政府配合,地方政府需要有配套資金,這個配套資金就是中央政府特許的,允許地方政府以債務的形式來配套當時中央的刺激計劃裡面的項目。”
對於地方負債可以從哪些方面能刺激經濟發展,為什麼會出台刺激計劃的問題,丁一凡指出,如“金融危機爆發以后,外部需求大減,我國對歐洲、美國的出口是負增,大滑坡,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國內經濟市場的支持,沒有刺激經濟計劃的話,中國的經濟就不是現在增長放緩的問題,可能經濟要衰退了。在這種背景下才提出要刺激經濟的發展,以國內的需求帶動經濟增長。國內的需求主要是投資的需求,投資拉動,中央政府出了一大筆錢,但是這些項目是在全國各地的項目,當地政府需要一些配套的資金,配套資金哪來,他們本身沒有那麼多財政收入,所以中央政府允許地方政府借債,所以地方政府這次所謂的債務都是跟中央政府的決定刺激經濟計劃有直接關聯的。”
丁一凡表示,中國地方負債與美國的聯邦制度裡面的地方債務不是一個性質,他們的地方政府債務是常年性的,很難控制的,而中國的是能控制的,“因為多少都是中央放出去的,現在已經把權力收回來了,地方政府不允許發新的債,不能再借新的債,當時借的債是中央政府為了刺激經濟而出現的工程,所以它是一種公共工程投資。”從公共工程理論上講,這些是對未來經濟有好處的,會有收益的。所以它與很多聯邦制裡面的地方政府借債很大程度是為了日常開支是不一樣的,他們的日常開支往往沒有收益。丁一凡指出,“所謂債務錯配的問題,就是比如一個公共工程在沒有完全結束的時候,不可能有收益,在這個時候,如果貸款到期而沒有收益的話,中間就出現了錯配,這時需要新的調劑。債務錯配的問題,期限錯配的問題,跟有沒有還債的能力那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中國地方債務,無論從債務的性質講,還是從債務的規模上講,都是跟經濟危機之后的美國和某些歐洲國家是完全不一樣的。它並不是不可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