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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官員“搞錯”土地性質 致國資損失1300萬

2013年09月09日21:55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中新網紹興9月9日電 (記者 趙小燕 實習生 郭麗麗)近日,浙江紹興諸暨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儲備中心主任章某,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被檢察機關向諸暨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其有意隱瞞土地劃撥性質,導致財政補償金支付對象錯誤,造成國家公共財產損失高達1300余萬元。而章某竟聲稱自己不知土地劃撥價格與轉讓價格二者之差。

  2009年,諸暨市電器設備廠對其由政府劃撥、自己承租的土地及廠房申請“退二進三”,要求政府進行回收。當時,剛上任諸暨市國土資源儲備中心主任的章某,承辦並全程參與了該廠土地的回收工作。

  2010年1月14日,章某組織召開了第一次會議,會議確定了土地“劃撥”的性質以及電器設備廠是租賃使用的情況,並於會后委托評估公司對該用地進行評估。評估劃撥價格為27萬每畝。

  回收過程中,諸暨市政府對城區土地的回收最高價格調整到50萬元每畝。

  2011年4月份,就電器設備廠的土地回收,章某又組織召開第二次集體會審會議。

  距離第一次會議已過去一年多的時間,此次會議,章某並未就與會人員變動進行說明。同時,章某也未在材料中注明該土地性質,或是口頭講明。

  在委托同一家評估公司對該土地進行第二次評估時,評估公司曾質疑為何第一次評估時,土地性質是劃撥,第二次卻成轉讓了。

  對此,章某以諸暨市政府對土地回收價格進行了調整為由,稱估價隻要不超過50萬每畝即可。最終,評估公司以轉讓價格對該土地進行了重新評估,估價高達49.9萬每畝。

  評估后,章某對評估報告中的土地系轉讓性質熟視無睹,在上報市政府文件中也沒注明土地的劃撥性質,導致給電器設備廠支付回收款900多萬元,拍賣后又支付淨收益300多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章某濫用職權,有意隱瞞電器設備廠土地劃撥性質,導致財政補償金支付對象錯誤,造成國家公共財產損失高達1300余萬元。

  面對檢察院的指控,章某及其辯護人認為,第二次集體會審是對第一次的延續,隻對土地回收價格進行了調整,沒必要再詳細地介紹土地性質,且土地性質是討論回收的基礎,如果與會人員不知曉理應詢問。同時,評估公司在第二次評估過程中,將劃撥土地評估為轉讓土地的價格,是評估公司的過錯,章某隻存在審查不嚴的責任。而從目前來看,所有的政策文件也沒有明確區分劃撥土地跟出讓土地的最高回收價格。

  針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抗辯,檢察機關提供了大量的証人証言及書証,証明劃撥土地回收價格一般隻為轉讓土地價格的60%左右,章某卻濫用職權,故意模糊、回避土地性質,且作為國土儲備中心主任竟不知兩者區別,與理不符。

  據悉,對章某受賄部分指控,法院將擇期另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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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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