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國
現任全國政協委員、中外名人文化產業集團董事長。該集團曾代理經營了CCTV-1《晚間新聞》、CCTV-2《開心辭典》等眾多央視名牌節目廣告。同時,他擔任出品人兼總制片人,拍攝制作了《貞觀長歌》、《監察局長》等多部電視作品。
提出“文化消費指數”的概念
新京報:你提出的“文化消費指數”概念,正在獲得了越來越廣泛的認同,你能具體闡述下這個指數的含義嗎?
陳建國:幾年前,我在參加兩會時聯合其他幾名政協委員,提交了“關於推出文化消費指數的提案”,就此提出了“文化消費指數”的概念。我認為衡量一個國家文化發展水平,量化標准就是“文化消費指數”(英文名可以叫CCI-Culture Consumer Index)。文化消費指數就是佔國民總消費的比重。文化消費指數越高,文化消費佔總消費的比例越大,說明在經濟條件相當的情況下,這個地區或者個人的文化生活越豐富。
我認為文化消費指數的高低,是衡量人民生活水平、衡量國民綜合素質的重要指標。
新京報:“文化消費指數”具體有哪些指標體系?
陳建國:去年底,中國人民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正式對外發布了“中國文化消費指數指標體系”,包含文化消費環境、文化消費意願、文化消費能力、文化消費水平、文化消費滿意度五個方面。通過“中國文化消費指數”指標體系的各項具體指標和測度方法,可獲得全面反映我國文化消費水平的綜合指數。
新京報:“文化消費指數”對於文化消費有怎麼樣的作用?
陳建國:文化消費指數要想起到鼓勵文化消費的作用,需要先建立文化消費產品的綜合評價體系,在實際調研的基礎上,動態監測不同地區文化消費數據,收集文化消費相關數據,分析文化素質的量化增長水平,文化消費的提高對地區居民和諧生活的貢獻率,以及文化消費水平的提高對地區居民幸福感的貢獻率。
政府可以根據不同地區的文化消費指數,制訂文化領域具體的優惠政策,扶持貧困地區和經濟發達文化落后地區的文化市場建設,鼓勵地方優秀原生態文化產品走向世界。
文化消費的主體是大眾
新京報:傳媒藝術應該如何迎合、引導文化消費?
陳建國:首先我們要明確,文化消費的主體是大眾,文化產品的定位既要和受眾對位,又要引領大眾形成積極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舉例來說,央視的《星光大道》節目之所以能夠成功,是因為它容易被大眾接受,迎合了觀眾輕鬆的娛樂需求。
但是,今年地方衛視相繼推出13檔唱歌類節目。一時間,唱歌類節目甚囂塵上,好像全民都在唱歌。於是,才有了廣電新聞出版總局的“限唱令”。關於“限唱”的問題,一個網友說的很好:“唱歌可以放鬆心情,但全民造星是對下一代的誤導,是一種畸形生活方式。應多做一些有文化氣息、有傳統文化、有中國歷史傳承的節目。讓百姓在看電視的同時能學到一定的知識,增加一點文化品位。”
採寫/新京報記者 徐進
攝影/新京報記者 侯少卿
文化消費的主體是大眾,文化產品的定位既要和受眾對位,又要引領大眾形成積極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
——陳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