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春青作(新華社發)
漢語越洋有了新標准。蔣躍新作(新華社發)
原標題:漢語越洋有了新標准
本報記者趙曉霞
《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13年09月02日第05 版)
“這麼多年了,我們的?字總算有了名分……終於不用再被叫某吉吉了!”類似這位網友的感慨,近日在網絡上頗為熱鬧。
歷時10余年、先后修改90余稿的《通用規范漢字表》日前公布,8105個漢字領到“身份証”。其中,45個異體字加入到了規范字行列,有了“合法地位”,“?”字正在其中。
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長張浩明8月27日在教育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相繼發布了多項漢字規范,然而近年來,這些標准已經不能滿足現實生活的需要,社會通用層面字量需要盡快擴充,常用字需要重新遴選,網絡用字亟待規范,漢語走向世界也需要標准。
8105個字分為三級
據張浩明介紹,此次公布的《通用規范漢字表》收字8105個,分為三級。一級字表為常用字集,收字3500個,主要滿足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也可以作為義務教育階段的識字標准。二級字表收字3000個,常用度僅次於一級字。一、二級字表合計6500字,主要滿足出版印刷、辭書編纂和信息處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三級字表收字1605個,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學技術術語和中小學語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進入一、二級字表的較通用的字,主要滿足信息化時代與大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門領域的用字需要。
新發布的《通用規范漢字表》常用字6500個,比原來的通用字表7000個減少了500個。對於常用字減少的原因,《通用規范漢字表》研制組組長王寧介紹說,一是現在選字方法更為科學,對哪些字使用頻率高統計更准確;二是現在用字更規范、更集中,6500個常用字比原來的7000個字覆蓋率要高。
44個漢字字形暫不調整
2009年,《通用規范漢字表》(征求意見稿)公布,曾因對44個漢字字形微調,引發輿論熱議。
相關專家解釋說,在《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和《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中,存在一些具體字形處理與所定規則不一致的問題。如“碧、墅”等絕大多數字左上部件末筆的橫都已變為提,而“琴、瑟、琵、琶”等極少數幾個字左上部件末筆的橫沒有變為提。又如“瞥、弊、憋”的第四筆帶鉤,“鱉、蹩”等幾個字的第四筆卻不帶鉤,等等。這給漢字學習、信息處理及更大范圍內漢字的定形造成困難。
因此在字表研制過程中,為實現漢字字形標准化,課題組曾按照“尊重漢字結構、考慮宋體風格、遵循統一規則”原則,對“琴”等44個漢字的字形作了微調。
但鑒於字形微調目前未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同,加之這一問題的徹底解決涉及宋體、仿宋體、楷體、黑體等多種常用印刷字體字形的規范,為此,《通用規范漢字表》仍沿用原有的字形規范,暫不調整。
未恢復一個繁體字
繁簡爭論是近年來比較熱門的話題,此次發布的《通用規范漢字表》中未恢復一個繁體字。
張浩明表示,從漢字發展的歷史看,簡化一直是主要趨勢,簡化字推行半個多世紀以來,方便了幾代人的認字寫字,加快了成人掃盲步伐和教育普及,人們已經習慣了使用簡化字。《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也規定了簡化字的規范漢字地位。此外,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海外華人社會也以簡化字為正字標准,國際組織多以簡化字為規范。
“隨著中國國際地位的不斷提升,簡化字的國際聲譽也在逐漸提升。根據文字使用的社會性原則,堅持簡化字是完全正確的。”張浩明說。
而且,新發布的《通用規范漢字表》還有兩個附表,其中一個是《規范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不僅呈現了規范字和繁體字、異體字之間的對應關系,以指導人們正確使用《通用規范漢字表》,還方便古籍閱讀和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信息交流。
其實,對繁體字的使用問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有明確規定,繁體字在下列情形中可以保留或使用:文物古跡﹔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等。
45個異體字“轉正”
登機牌還得蓋章……名字中有“?”等字的朋友也許曾遇到過這樣的麻煩事。確實,有些姓名用字在7萬余字的國際編碼字符集中都難以找到,致使第二代身份証的制作產生很大困難。
新公布的《通用漢字規范表》顯示,“?、淼”等45個異體字已被收錄其中。在王寧看來,這滿足了人們在人名、地名命名等方面的用字需要。
據王寧介紹,此次制定《通用規范漢字表》盡量將姓氏用字收全,並在已有的人名用字中選擇一些適合於起名的漢字進行規范。王寧指出,能夠收進去的姓氏用字至少要沿用三代。沒有被收入規范漢字表的字包括不規范字和未規范字,有些姓氏人名使用的字已經不到1%的覆蓋率,如果可以持續使用,字表再進行修改時還可以收進來。
相較這45個字的幸運,在網上流傳甚廣的“囧”字未被收錄進《通用規范漢字表》。對此,王寧表示,新字表在研制時考慮了網絡用字的情況。但是目前網絡用字比較混亂,不贊成人們頻繁使用一些網絡用字,比如“囧”。這些字是非傳承用字,在文字意義上,完全可以用其他規范字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