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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布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單”

2013年09月01日20:18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深圳公布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單”

  25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個人被列入深圳市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單”,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日對外公布了違法生產經營者名單。按照同日起正式實施的《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黑名單”中的企業將計入深圳市企業信用檔案,監管部門也將對其實行重點監管和嚴格的市場准入。

  記者發現,深圳市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單”中的公布事項包括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者名稱、負責人或者經營者姓名、食品安全管理員姓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等信息。企業或個人的“違法行為”中,包括“生產假冒注冊商標的瓶裝水”“在生產加工餃子皮、雲吞皮過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硼砂”“在生產加工牛百葉、魷魚、牛肚等食品的過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過氧化氫和氫氧化鈉”“遞交虛假材料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篡改食品生產日期並銷售”等。

  按照9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有下述8種違法行為的企業或個人將進入“黑名單”:因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偽造食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証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偽造食品生產許可証標志和編號的﹔偽造或者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的﹔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的﹔因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証的﹔根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技術診斷報告,確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且負有法律責任的﹔其他違背誠信經營義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違法行為。

  據了解,深圳市“食品安全黑名單”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通過深圳信用網“曝光台”欄目對外公布,也可通過新聞媒體、政務網站等其他方式對外公布,記入全市企業信用檔案。

  此外,按照《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規定,對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單”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在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同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還會對其實施重點監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動態等級降級、建議重大活動的主辦單位不選擇其承辦重大活動等監管措施。(記者田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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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潘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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