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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規定省級領導每年至少基層調研1個月

2013年08月31日09:46    來源:揚子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江蘇規定省級領導每年至少基層調研1個月

  如何讓領導干部的調查研究在方式上更加貼近群眾、在效果上更加注重實效,一改以往容易出現的走過場、流於形式的傾向?根據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征求到的意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改進調查研究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的辦法》,對省領導改進調查研究等提出明確要求。

  《辦法》規定,省級領導同志每年到基層調查研究不少於1個月,其中省委常委、副省長不少於2個月。省級領導同志要根據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工作重點,結合分管工作,制定年度調研計劃並對照執行。

  調研方式的改進直接關系到調研成效。《辦法》明確,要根據決策前專題調研、決策后推進落實、解決某一問題等不同調研目的,合理確定調研方式,側重安排與調研主題相關的人員座談討論,零距離接觸群眾和基層干部,鼓勵大家講真話、講心裡話,把問題了解清楚、研究透徹。調查研究應以了解情況、聽取意見為主,不作一般性工作指示。各調研點不要事先布置,不要專門制作展示牌,更不能弄虛作假。《辦法》特別提出,要根據調研實際情況,提倡開展不打招呼、不層層陪同、不帶記者、不走規定路線、一竿子插到底的隨機性調研,領導干部每年開展的調研活動中要有一定比例的隨機性調研。

  調查研究要強化問題導向,這是《辦法》內容的又一重點。《辦法》要求,圍繞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實事求是安排調研內容。調研既要看工作開展好的地方和單位,更要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大的地方和單位。堅決糾正應付式、例行公事式調研,力戒走形式、走過場。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能解決的立即解決,涉及政策層面的要帶回來認真研究,並及時將結果對群眾進行反饋。

  2011年以來,我省開展了“三解三促”活動,如何使其常態化、制度化?《辦法》要求在活動中要做好走訪、座談、接訪等常規動作,同時帶著問題沉下去“解剖麻雀”,進行深入的分析研究,由點到面思考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要把“三解三促”所駐的點作為聯系群眾的重要渠道,通過回訪和經常性的聯系,了解基層和群眾新的訴求,抓好群眾反映問題的解決,推動“三解三促”活動常態化制度化。 (記者 陸峰 黃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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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亞欣、肖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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