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梳理發現,從“工作沖前頭、工資拿零頭,同工不同酬”到“回家看看雖入法,父母仍難盼兒歸”,近年來一些法規雖初衷良好,但卻因操作困難、脫離實際、執行不力等原因而成為“僵尸條文”。專家建議,要摒棄過往“快比慢好”“全比缺好”“多比少好”的觀念,立法前進行充分細致的調研,客觀評估必要性和可行性。 據新華社電
1“常回家看看” 不能解決家庭矛盾
修改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7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規定家庭成員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7月初,江蘇判決了全國首例精神贍養案。而記者回訪發現,法院判決和輿論關注卻仍然未能最終解決家庭矛盾。
點評:“常回家看看”立法引發爭議,還帶來人們對立法初衷的關注。有專家認為,常回家看看屬於道德范疇,沒必要用法律解決道德問題。也有人指出,類似法律條款只是倡導性的行為規范,代表一種價值取向,不存在強制執行的問題。
2“高溫權益” 不遵守沒處罰措施
我國早在1960年就公布了《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2012年四部門出台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點評:防暑降溫措施實行53年以來,始終缺乏具體的執行措施和處罰細則,各級政府的防暑降溫規定在基層的執行力往往大打折扣甚至無人理會。全國政協委員、律師朱征夫說,有的法律法規比較抽象,沒有具體的處罰措施,執法主體也不清晰,讓人覺得沒必要遵守,不遵守也不會受到任何懲罰。另外,一些法規涉及多頭管理、聯合執法,在實踐中存在一定難度。
3“禁煙令” 有禁不止很普遍
2011年5月1日,原衛生部頒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細則》開始施行,細則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應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並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201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來,所涉15個管理部門隻開出19張罰單。
點評:“禁煙令”實施至今的效果,被不少人詬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狀況十分普遍。廣東省政府參事王則楚說:“執法部門若不嚴格執法,就無法提高市民對法律的認知程度,比如醉駕入刑,立法前不少人都敢冒險,立法后交警部門‘動真格’,很快就剎住了這股風氣。”
4養犬登記 執法處罰成本高
從1994年起,北京市曾三次對養犬管理規定進行制定和調整。但直到現在,許多市民養犬仍然不登記、不交費。在上海、廣州、海口、大連等城市,地方政府頒布的養犬管理條例大多面臨落地難,執行狀況令人堪憂。
根據《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公安機關對違規養犬人的處罰程序走下來要出動十幾個民警,花費至少兩周時間。
點評:由於處罰成本高、執法成本大、執法隊伍嚴重不足,一些民生法規難以起到強有力的約束作用。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認為,部分法規初衷雖好,但礙於執行力度不夠,處罰往往流於形式,變成形同虛設的“僵尸條文”。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