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迅速貫徹落實省委十項制度規定,我市下發通知
進一步改進會議(活動)安排、新聞報道加強調研督查服務工作
本報訊(記者 劉曉) 迅速貫徹落實省委“十項制度”精神,根據教育實踐活動“邊學邊查,邊查邊改”的要求,昨天,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改進會議(活動)安排、新聞報道,加強調研督查服務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區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教育實踐活動“邊學邊查,邊查邊改”的要求,經市委、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就進一步改進會議(活動)安排、新聞報道,加強調研督查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1.進一步改進會議(活動)安排。要求各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市委或市政府工作會議、專題會議每月不超過2次﹔要求市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市委或市政府工作會議、專題會議每月不超過4次(一周內不超過2次)。市委、市政府領導調研、督查或研究專題工作,涉及區和市部門(單位)工作的,由區和市部門(單位)分管負責同志參加或匯報,不要求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或匯報。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控制會議、活動數量,讓區和市各部門(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集中更多精力走基層、聽意見和議大事、抓落實。
2.進一步改進新聞報道。市領導禮節性會見國內外來賓和一般性調研、督查活動,原則上不作報道或僅以標題新聞、簡訊形式報道。在同一時段圍繞同一主題,分別召開的傳達學習、部署安排及表態性會議,隻作集中報道。工作會議、專題會議的報道,要更加注重解讀會議講話內容和文件精神,大幅減少領導的鏡頭。
3.進一步加強調研、督查、服務工作。確定每年8月份為“無會月”,除舉辦領導干部學習研討班(會)外,不召開全市性會議,市(區)委、市(區)政府和市(區)各部門(單位)集中精力開展督促檢查、“三個服務”和“四解四促”活動,做好督查、走訪、座談、駐點、接訪等工作。每年11月份為“集中調研月”,市(區)委、市(區)政府和市(區)各部門(單位)集中精力調研下年度工作。市(區)委常委、副市(區)長每年到基層調查研究和督促檢查時間不少於2個月,其中駐點調研安排5—7天。提倡隨機性調研和督查,重在了解真實情況,強化問題導向,帶著問題沉下去“解剖麻雀”。
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單位)要據此通知精神,把進一步改進會議(活動)安排、新聞報道和加強調研督查服務工作,作為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舉措,下決心整改落實,全面提高工作實效。
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