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南京8月18日消息(江蘇台記者朱亮)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不久前,南京的鼓樓區和下關區合並了,邱先生是南京原下關區的拆遷戶,按規定分得一套經適房,繳完購房款后,開發商卻不給鑰匙,說是因為房管局要求"先落戶后拿房",而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卻規定"先拿房后落戶。為此,老邱在高溫下四處奔波,有家不能回。
老邱是南京原下關區居民,2012年12月購買了原下關區丁香花園一套經濟適用房,按照開發商的要求,今年7月16號交清了購房款,但開發商卻不給拿房。
老邱:售樓處它就是這個態度,房管局要答應給你鑰匙我們就給你鑰匙,房管局說你要把戶口遷到新房子裡頭才能拿到鑰匙,小市派出所說以前也可以遷,現在不能遷了。
記者:兩個區鼓樓合並以后?
老邱:嗯。
8月13號,記者與老邱一起來到丁香花園,售樓處工作人員很熟悉老邱的情況,當老邱再次提出需要新房鑰匙入住時,依然遭到了對方的拒絕。
記者:兩個區不是合並了嗎?現在派出所的政策跟房產局的政策有沖突。
工作人員:正好現在這兩個部門要求的順序是反的,所以就沒辦法協調。
記者:能不能把鑰匙先拿過來住嗎?錢已經交過了?
工作人員:不行,手續就是這樣子的。我們也向房管局反映過了,他們就是一級打一級往上報,報了以后誰也不敢定奪,要最大的領導才能定奪。
丁香花園售樓處醒目的公示了一份文件,原南京市下關區政府辦公室2012年初下發的關政辦[2012]16號文。文中明確,開發建設單位在為購房人辦理購房簽約手續時,必須查驗購房人已經遷移后的戶口簿,凡是未從被拆遷房屋遷出戶口的一律不予辦理購房手續。現在看來,今年5月份鼓樓、下關兩區合並后,丁香花園售樓處仍在嚴格執行原下關區政府的紅頭文件要求,而這份文件在鼓樓區公安部門是否仍有執行力呢?丁香花園轄區小市新村派出所工作人員均表示,購房者必須先辦理產証然后才能到派出所遷移戶口。8月15號,記者與老邱又趕往南京市鼓樓區住建局,分管房改辦工作的石副局長當場撥通了相關負責人的電話。
石副局長:我們跟開發商講一下,文件是要執行的,但不能機械的執行文件。如果老百姓不缺你的錢,因為沒有辦到戶口,你就不把鑰匙給人家,這是沒有道理,至於我們怎麼跟公安協商,那是下一步的事情。
石副局長進一步表示,原下關區政府下發的16號文件中,經適房購買家庭憑"南京市經適房購買通知書"遷移戶口,並不違反公安部門戶籍管理制度規定,因為通知書是辦理經適房產權証的重要憑証。截至記者發稿前,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也向記者進行了回復,他們已經查找到原下關區政府的[2012]16號文件,目前已經按照相關規定為邱先生辦理了戶口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