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廳級)趙建明因涉嫌受賄犯罪,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檢察機關指控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304萬余元。
今年59歲的趙建明自1997年6月起即走上了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馬鋼)的重要領導崗位,先后擔任原馬鋼總公司、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紀委書記、董事、馬鋼黨校校長,並分管紀檢、監察等主要工作。趙建明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檢察院於今年1月25日指定亳州市檢察院管轄,該院偵查終結后於6月20日提起公訴。
今天上午9點庭審開始,公訴人李會首先宣讀起訴書,指控趙建明於1997年至2012年間,利用其擔任馬鋼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在馬鋼的業務往來、工程建設、款項拔付及人事安排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百余次非法收受和索取有關企業負責人和下屬計24人的賄賂現金及物品共計人民幣271萬余元、港幣18萬元、美元1.3萬元、澳元1.5萬元(上述款項合計人民幣304萬余元)。案發后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出庭公訴人李會介紹,庭審中趙建明的認罪較好,對於檢察機關的指控均不持異議。在發表出庭意見時,公訴人實事求是地指出了趙建明具有自首等從輕、減輕的量刑情節。控辯雙方僅就趙建明所收受的一筆20萬元款是屬於受賄還是人情往來進行了辯論。
在最后陳述階段,趙建明懺悔表示,過去對自己的要求比較嚴格,但隨著人生觀和價值觀發生扭曲,對一些腐敗現象從非常反感和看不慣逐步發展到心理不平衡,進而變為羨慕和向往,最終走向了嚴重違法犯罪的道路。
至中午近12點庭審結束,法庭沒有當庭宣判。(記者吳貽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