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分局大龍中隊昨在租用辦公的村屋樓頂拆除了這塊“心頭大石”
羊城晚報訊 記者梁懌韜報道:今年5月,68塊廣州市區內的違法戶外廣告,被列入今年第一批違法戶外廣告整治名單(詳見5月6日A9版)。其中一塊被公布的違法廣告牌,竟然位於城管執法中隊樓頂!昨日,一眾城管執法人員前往自家辦公室樓頂,將這塊廣告牌強行拆除。
城管樓頂竟有違法廣告
事情要從10年前說起。廣州市番禺區市蓮路新橋村段39號,為一棟3層樓高的建筑。10年前該建筑落成時,村裡將該建筑物出租作為廠房。據當地一名老城管隊員回憶,該建筑建成之初,就設有一組戶外廣告牌。
3年前,這棟建筑物的屬地,行政級別被升級為番禺區大龍街道,廣州市城管執法部門按照行政規定,為該街道設立“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大龍中隊”。由於該中隊成立時急需尋找辦公地點,恰好市蓮路新橋村段39號建筑已空置。經城管和當地村協商,大龍中隊租用該建筑作為辦公場地。當時,《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
並未實施,故樓頂的戶外廣告,一開始也沒引起太多的注意。直到2013年初,廣州市城管執法部門開始對戶外廣告進行整治,並鎖定2013年新出現的違法戶外廣告為整治重點時,這組位於城管執法中隊的戶外廣告牌,開始引起關注。
據大龍城管中隊負責人表示,今年5月6日,這塊位於城管執法中隊自家樓頂的違法戶外廣告,被列為“42號”,進入廣州“2013年第一批公告違法設置戶外廣告牌列表”。當時,市城管執法部門公告稱,要求該違法廣告設置者15日內自行拆除,否則將進入強拆程序。
幾經周折終於實施強拆
15天過后,這塊在城管中隊樓頂的違法戶外廣告絲毫沒有自拆跡象,大龍中隊對這塊廣告牌進入強拆程序,繼續向廣告牌所屬村經濟組織發整改通知書。
但在法定可以對政府整改通知進行復議的3個月內,當地村組織既沒有提出行政復議,也沒有自拆。
“自家樓頂的違法戶外廣告拆不掉,我們很頭痛。”大龍中隊相關負責人稱,考慮到照顧村民和村集體的感受,大龍中隊一直沒強行拆除,而是一直向所在村做工作。最終,村組織同意對戶外廣告進行整治,但表示不會自拆。於是,大龍中隊請來施工隊員,對戶外廣告實施強拆。
昨日,記者在強拆現場看到,多名施工人員用電焊將設在樓頂的違法戶外廣告牌支架焊斷,城管中隊花了一天時間,將自家樓頂的違法戶外廣告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