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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運行須靠制度管,不能靠一陣風(問診專家·關注公款吃喝及浪費)

專 家: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 竹立家 提問者:人民網強國論壇網友

2013年02月05日05:2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公款吃喝、大肆浪費的根本原因是,公共部門一把手的權力過大﹔公共財政預算的約束力差﹔沒有監督  

  網友團團綠:您認為公款吃喝、大肆浪費的根本原因是什麼?為什麼這種現象如此嚴重?

  竹立家:最根本的原因,我個人認為有三條:其一,公共部門一把手的權力過大,又沒有制約,對於用人、用錢隨意性過大。其二,公共部門的預算約束能力很差,幾乎在公共部門的預算執行過程中間,很少有監督。即使有監督、有審查,懲處也不到位。所以,致使一些人在揮霍、浪費、挪用、擠佔預算方面肆無忌憚。其三,沒有監督,或者說沒有監督平台。我們經常說,監督、監督,問題是誰來監督。在我們國家,要人民來監督,人民通過職工代表會議來監督,但是在很多部門,職工代表會議幾乎形同虛設,對管理層很難形成有效制約。

  對會議用餐和各種政府消費行為,必須通過細則來管理。花多少錢,是不是浪費了納稅人的錢,浪費了公共財政,這才是問題的實質。制止職務消費行為,最根本的措施還是要從公共財政與預算角度來治理。公款吃喝嚴格說來不是公務行為,是浪費公共資源行為。  

  網友一天一地一廣仔問:北京政協會議委員用餐由21道菜減為12道,對這種變化你們是怎麼看的?為什麼過去沒有這樣的作風,要靠“八項規定”?

  竹立家:我一直以為,在現代社會政府管理過程中間,政府的作風、政府的權力運行過程必須靠制度來管理,而不是靠一陣風,也不是靠政治號召。隻有通過相關的法規、管理條例來規定政府的“三公”消費,我們才能實現一個長效的也就是規范的、科學的、人人都認可的管理機制。  

  網友伊甸之東:建立嚴格的懲治條例來治理公款吃喝是否更有效?

  竹立家:可以說,我們要制止職務消費行為或者說“三公”消費,一個最根本的措施還是要從源頭上治理。源頭治理就是要從公共財政與預算角度來治理。從國外的經驗來看,為什麼他們沒有“三公”消費,或者說“三公”消費數額很小,原因就在於他們是從公共財政與預算的角度把“三公”消費納入進來。所以,在國外,公共機構的領導一般沒有“財權”或“用人權”,因此,在國外公共機構,浪費、請客送禮現象幾乎沒有,因為沒有錢,就從源頭上制止了“三公”浪費。而我們國家公共機構的管理層,有財政預算的具體分配權,同時還有小金庫。因此花起錢來就比較隨意,大手大腳。如果要徹底治理“三公”消費行為,還是要從源頭治理做起。當然,懲處也很重要,但那是第二步。隻有源頭問題解決了,懲處才有效。

  網友超級燈泡:如何區別公款吃喝和正常公務接待,怎麼有效調查取証,在集體公款吃喝時如何區分責任?

  竹立家:一般來說,在正常情況下,公務接待費用必須納入公共財政預算。一個部門一年要接待幾個代表團、辦幾個會議,在年初的時候都應該有計劃和規劃。公款吃喝嚴格說來不是公務行為,是浪費公共資源行為。二者的區分是非常嚴格的。公款吃喝就是一種揮霍浪費,就是對公共利益的一種侵犯。  

  反腐敗,崗位權力、機構權力必須公開透明。反浪費還是要把重點放在公共機構上,要反“特權腐敗”  

  網友一天一地一廣仔:嘉賓是否認為“反腐敗”和“反浪費”是當前社會的兩大重點,而腐敗和浪費又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您覺得如何才能促進“財產公示”和“三公消費透明”?

  竹立家:可以說反腐敗和反浪費是兩種不同性質的行為。反腐敗是反對濫用權力、貪污腐敗、買官賣官、奢侈浪費的行為。而反浪費,它不僅僅包括權力行為,同時還包含對社會公眾的一種要求。反腐敗必須上升到制度層面,必須通過制度來反腐,特別是民主制度。通過民主制度反對腐敗,是文明世界的通常行為。要通過民主制度反腐,就必須讓公眾和公共輿論來監督權力的運行。要接受公眾和公共輿論監督,權力本身必須公開透明。隻有公開透明,公眾才能監督,公共輿論才能監督。權力公開透明,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崗位權力公開透明,包括“權力持有者”的家庭財產公開透明﹔二是機構權力公開透明,包括機構的公共政策制定過程公開透明,選人用人公開透明,公共財政預算透明。隻有這兩個公開透明,才能夠對權力實現有效的民主監督,權力才會被關在籠子裡面,才不敢腐敗、不能腐敗、不想腐敗。因為公眾和社會輿論無時無刻不在盯著你。

  至於浪費,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社會浪費,這種現象最近幾年由於中國物質財富的增加有所抬頭。據我所知,中國的親朋好友家庭吃飯還是比較節儉的。現在的問題是職位浪費,現在我們國家的浪費現象主要是公共機構職位浪費所形成的,典型的如“三公”消費、豪華辦公等現象。

  我們現在要反浪費,一個深刻的內涵,就是要反對特權腐敗。特權腐敗是對公共資源的一種揮霍、浪費、“合理佔有”。因此,我們反對浪費,還是要把重點放在公共機構上,放在個別官員的不良行為上,使公共資源真正為公共利益服務。 

  我國公共財政預算的一個最大問題就是細化程度不夠。公款接待很難在公共財政預算上體現出來。  

  網友舞動的微風:政府目前關於“三公”消費的財政預算是否有嚴格標准?光制定標准不行啊,還得執行給力。在執行上有啥困難嗎?

  竹立家:目前,我們國家公共財政預算的一個最大問題就是細化程度不夠。一般來說,我們國家公共財政預算是分為類、款、項、目,但事實上,在具體的預算過程中,關於公款接待這一塊,很難在公共財政預算上體現出來。我們一般隻預算到類和款,而項和目幾乎沒有涉及。在國外,一般的財政預算都基本上到項和目。目前我們公款接待究竟是多少數目,大家都不清楚,基本是一筆糊涂賬。所以,要遏制公款接待、公款消費、公款吃喝,關鍵的關鍵還是要從預算上、從源頭上進行限制。其次,要發揮各級人大對政府權力行為的監督作用,特別是在“三公”消費監督方面,各級人大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政府的權力是人大賦予的,人大是我們國家憲法規定的權力機關。因此,它對政府在執行服務公共利益過程中間的權力運行有監督責任。當然,也包括對職位消費、機構消費的監督責任。同時,我們還必須對“三公”消費方面的一些政府行為建立嚴格的懲處制度。在國外這方面是非常嚴格的,英國公務員每月上班遲到三次,就必須開除﹔北歐國家,一旦發現公務員在吃請方面超過政府的標准都必須開除,如果是部委高官,隻要有道德瑕疵,比如通過公務卡借用公款或暫時挪用公款,一經發現必須辭職。因此,真正遏制“三公”消費,一個關鍵的關鍵還是要在懲處環節上做到“零容忍”。隻有把他的浪費行為、特權腐敗行為與他的職位挂起鉤來,一些人才不敢冒險,才不敢有非分行為。  

  使一項好的改革措施具有長效性,不僅要依靠領導垂范,更重要的是通過法律來規范,不然就可能變成一陣風  

  網友南海衛士:建議出台嚴控公款吃喝消費總量和標准的措施,各級領導率先垂范,納入領導干部考核。

  竹立家:這個建議很好,但是我們還必須從法律角度、立法角度來思考對公務消費行為進行立法監管。領導干部帶頭,具有政治意義,沒有法律意義。如果搞不好,就可能變成一陣風。領導重視的時候,會做得很好,甚至一些單位做得很過,一刀切。領導不重視的時候或者這陣風過去以后,又會死灰復燃。所以,要使一項好的改革措施具有長效性,那麼就不僅僅要依靠領導垂范,更重要的是要通過法律來規范。隻有法律規范,才有長效性。

  至於公款吃喝消費總量的標准和措施,我還是建議要通過每年的預算法案來體現。通過預算法案實現對“三公”消費的控制。  

  網友糖果樂園:有人呼吁為反浪費立法,將浪費入刑,嘉賓認為是否可行?

  竹立家:對於社會公眾來說,浪費是一種道德行為。但是,對於公共機構來說,浪費就是一種政治行為、法律行為。因為從文明的角度、從立法的角度來講,對公共資源的浪費是對政府信用的褻瀆,是對公眾對政府信用的濫用,是對最根本的大法憲法的一種不尊重。因此,我不贊成給浪費立法,因為它是通過道德來規范的。但是,政府機構的浪費,我們已經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制約。問題是,我們已有的法律在一些部門面前、在一些個人面前幾乎不起作用,我們以后的重要議題就是讓這些法律能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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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蘇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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