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嚴格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改進干部作風的規定,通過推進“廉政食堂”建設,規范公務接待活動,嚴格控制三公消費,有效預防干部“嘴上腐敗”,獲得社會廣泛好評。
一是制定標准,確保廉政食堂規范建設。崇左市出台了《關於加強機關食堂建設規范公務接待的意見》文件,要求各單位結合實際,不斷加強和規范機關廉政食堂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縣、縣直單位探索走“小物業”管理的路子,把單位物業與食堂建設管理捆綁進行,降低食堂運行成本。目前,該市已有38個市直部門、85個縣(市、區)直單位和70個鄉鎮建立了“廉政食堂”。
二是強化制度,確保廉政食堂規范管理。崇左市把規范接待活動作為廉政食堂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明確規定公務接待就餐一律安排在機關食堂,實行定額接待標准和對口接待,對應陪同接待人員不得超過3人﹔接待食材原則在本地購買,不上香煙和高檔酒水。同時規定領導干部下基層檢查指導工作,原則上要在機關食堂就工作餐,不准接受基層單位宴請、禮品饋贈及其他消費活動,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現象,將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及接訪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三是強化監督,確保廉政食堂規范運行。崇左市實行食堂信息“三公開”制度,即:公開人員,要求就餐領導干部亮牌用餐﹔公開成本,公開當天採購物品的價格和數量﹔公開財務,公開每月食堂的總開支及明細。同時邀請紀委委員、黨代表、人大代表、群眾代表等作為義務監督員,不定期監督“廉政食堂”的採購、管理、衛生、接待等方面情況。審計部門加強對各單位公務接待費開展專項審計,2012年,全市開展規范接待專項檢查32次,專項審計8次,查糾違規金額18.3萬元,不予報賬6.5萬元,追繳違規報賬2.4萬元,追究責任2人。
四是強化落實,確保廉政食堂取得成效。崇左市把推行廉政食堂建設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八項規定”,加強干部隊伍作風建設的一項重要載體來抓緊抓實。推行“廉政食堂”以來,全市每月節約接待費用10萬元以上,既減輕了單位的接待負擔,也利於各級領導干部集中時間和精力謀發展、抓落實,提高工作效率﹔同時防止了領導干部“放羊式”、“搭伙式”用餐和借口接待上酒店開餐的現象,從源頭上有效預防了“嘴上腐敗”,以實際行動回應群眾關心關注的反腐倡廉熱點問題,有效促進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深入發展。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預防腐敗局信息)
(來源:國家預防腐敗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