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后,全國各省區市異地高考方案陸續出台。人民網記者整理發現,截至目前,除青海、西藏暫未公布,海南省表示“將於近日正式通過並向社會公布”外,其余28個省區市已正式出台本地異地高考方案。
從政策上看,安徽、山東、江西、福建、浙江、遼寧、湖北等省份隻要求非戶籍考生具備一定學籍條件即可報名參加當地普通高考﹔黑龍江、吉林、雲南、廣西、寧夏、山西、四川、湖北、江蘇、陝西、重慶、河南、貴州、甘肅、內蒙古等地則另對考生父母職業、住所、繳納社保等方面加以約束。
備受關注的京滬粵異地高考方案也適時出台,但因政策普及程度不高、力度不強,引發社會廣泛熱議。北京方案明確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學生2013年開始可以參加中職考試錄取,2014年開始可以參加高職考試錄取,但對大學本科的部分還沒有計劃放開﹔上海市則把高考政策與其有爭議的居住証制度挂鉤,將採用積分制度評估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是否有資格參加高考﹔廣東省則表示,根據城市承載能力,於2013年、2014年、2016年為三個時間節點,分步驟分層次解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高考的問題,並同步要求各地市於2013年3月前出台異地中考政策,並於當年開始實施。(賈玥)
實施時間 | 地區 | 政策 |
2013 | 黑龍江 | 非黑龍江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須具有黑龍江省高中學籍,且高中階段在黑龍江省連續就讀3年以上,父母在黑龍江省有合法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詳細 |
2013 | 雲南 | 可在雲南省報考第三批本科院校或專科院校的條件:在雲南就讀但戶籍未遷入雲南的隨遷子女﹔可在雲南省報考省屬高職專科院校的條件:在雲南省有完整中等職業教育學籍但戶籍未遷入雲南的畢業生。詳細 |
2013 | 吉林 | 進城務工人員在吉林省有合法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並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其隨遷子女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階段有完整學習經歷,可在吉林省報名參加高考,不受戶籍限制,與吉林省考生享受同等錄取政策。詳細 |
2013 | 浙江 | 從2013年起,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凡有完整的高中階段連續學習經歷、並具有在浙高中學籍,可就地報名參加高考,此政策待遇與浙江省戶籍學生相同。詳細 |
2013 | 遼寧 | 凡在遼寧省高中階段有三年學籍,並有完整學習經歷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在遼寧省報名參加高考。方案將於2013年高考開始實行。遼寧省將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予以補報名。詳細 |
2013 | 新疆 | 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就讀3年,並且有在新疆就讀3年的學籍檔案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新疆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於兩年的,均可報名參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詳細 |
2013 | 湖北 | 2013年起,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具有省內高中階段教育學籍並在省內完成三年高中階段教育學習,且監護人有合法穩定職業、在現居住地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可在湖北參加高考。詳細 |
2013 | 天津 | 天津市教育考試院消息稱,隨遷子女在津接受義務教育后升學考試政策納入了2013年中考中招工作。而對於異地高考,天津市則表示,2013年將進一步放開職業教育,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津報名參加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春季高考和高職院校自主招生。並承諾會抓緊完善普通高校面向隨遷子女的招考政策。詳細 |
2013 | 廣西 | 對於在廣西完成初中階段義務教育的隨遷子女可適當放寬報考條件、對於“高考移民”要從嚴限制。因此廣西的“異地升學”方案仍然以學籍限定為主線,以戶籍限定為輔線,同時輔以外來人員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為限定條件。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詳細 |
2013 | 江蘇 | 凡在江蘇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並有三年完整高中經歷,其監護人在江蘇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的隨遷子女,均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江蘇普通高考和本科、專科錄取。參加江蘇普通高考的隨遷子女,須參加江蘇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並符合高考報名資格,與江蘇籍考生享受同等錄取政策。2013年起施行。詳細 |
2013 | 湖南 | 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習,或憑初中畢業証書通過注冊入學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並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生,可憑學籍証明和其父母居住証在湖南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在湖南連續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2013年起施行。詳細 |
2013 | 重慶 | 條件一:考生具備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完整的學籍﹔條件二:普通高中學生的家長在重慶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合法穩定的住所。詳細 |
2013 | 河北 | 與公布政策的多數省份要求考生具有3年高中學籍不同,河北省隻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証明。2013年起施行。詳細 |
2013 | 河南 | 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業的非就業地戶籍人員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並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學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並與當地戶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初中應屆畢業生參加中考,須具有流入地正式學籍﹔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須具有當地學校正式學籍。詳細 |
2013 | 甘肅 | 在進城務工人員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並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等前提下:2013年,進城務工人員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甘肅省戶籍,且子女具有該省連續高中三年學籍的,可在甘肅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甘肅省連續高中三年戶籍和三年學籍的,可在該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2015年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甘肅省連續高中三年學籍的,可在該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詳細 |
2013年起 | 廣東 | 根據城市承載能力,於2013年、2014年、2016年為三個時間節點,分步驟分層次解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高考的問題,並同步要求各地市於2013年3月前出台異地中考政策,並於當年開始實施。詳細 |
2014 | 安徽 | 學籍在安徽,有完整的三年的學籍,就可以參加高考。其他方面沒有門檻。詳細 |
2014 | 山東 | 非戶籍考生要在山東省參加高考,總的原則是在山東省高中段有完整學習經歷,且擁有山東省高中階段學籍。政策將於2014年起施行。詳細 |
2014 | 江西 | 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習經歷並取得學籍的,可在江西省就地報名參加高考,並享受與江西省戶籍考生相同的招生錄取政策,政策自2014年開始實行。詳細 |
2014 | 福建 | 福建省已經明確,從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都可在福建就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允許參加本科、專科層次錄取,並與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詳細 |
2014 | 寧夏 | 考生本人須在寧夏初中和高中學校連續就讀滿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參加普通高考當年8月31日前推計算),具有寧夏高中階段學籍和寧夏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寧夏具有連續6年以上(含6年)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並在寧夏累計繳納3年以上社會保險參保費。2014年起施行。詳細 |
2014 | 山西 | 從2014年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山西省境內父母經常居住地連續3年接受高中教育並有正式學籍的,在提供家長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高中段學籍証明前提下,即可在山西報名參加高考,並享有與山西省考生相同的招生錄取待遇。詳細 |
2014 | 四川 | 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就讀滿一定年限並取得初中階段學籍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中考﹔凡在四川省就讀的初中、高中畢業學生均可在當地報考在四川省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2014年起施行。詳細 |
2014 | 貴州 | 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取得貴州省初中畢業証書,高中階段在貴州省連續就讀三年,有貴州省高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考生高考報名前,其父親(或母親)在貴州省居住,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持有貴州省居住証(或暫住証)和在貴州省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年以上(含三年),可在貴州省參加高考。2014年起施行。詳細 |
2014 | 內蒙古 | 截止2014年4月1日,從區外遷入內蒙古的考生,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可在戶籍所在地參加2014年普通高考,並可參與本專科院校錄取:本人具有內蒙古高中階段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2年﹔本人取得內蒙古戶籍滿2年。家長在內蒙古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2年。詳細 |
2014 | 上海 | 上海出台《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其中指出,上海將於2014年實施與《上海市居住証管理條例》相銜接的異地高考政策。詳細 |
2014年起 | 北京 | 在北京,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學生2013年開始可以參加中職考試錄取,2014年開始可以參加高職考試錄取,大學本科的部分還沒有計劃放開。詳細 |
2016 | 陝西 | 來陝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后在陝參加升學考試方案正式發布。該方案包括隨遷子女在陝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陝西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及普通高中和職業教育招生錄取工作﹔隨遷子女在陝接受高級中等教育后,參加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兩部分。詳細 |
—— | 海南 | 海南省教育廳表示,海南的“異地高考”方案經過廣泛的調研和聽取各方意見,並向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公安廳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了征求意見。“異地高考”方案的研制、論証工作已基本完成,將於近日正式通過並向社會公布。詳細 |
—— | 青海 | 暫未公布 |
—— | 西藏 | 暫未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