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深圳市人大昨天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條例規定,行人闖紅燈處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駕駛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載人載物的處200元罰款。兩部交通安全條例將“嚴管重罰”進行到底,各路司機們駕車上路要多注意了。
據《管理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第六款修改為:“駕駛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載人、載物的,將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
網友:難道隻能在寶馬裡哭了?
這條處罰規定引起了廣大網友們的熱烈討論,許多網友表示不能理解,認為既不合理也不合人情,雖然是出於安全考慮,但這種處罰手段和方式還是令不少人感到難以接受,比如網友哪個說我不靠譜就認為:“有點過硬,罰款不是最終目的!”
不少網友認為自行車禁止載人的確對促進交通安全有益,比如網友杏花村的丁琪說:“這個好,讓道路更安全。”
不過,不能載物就有些說不過去了。網友-彭濤-就說:“這種法規要麼成為交管局的創收工具,要麼成為一紙空文。騎車買菜算不算載貨?不算載貨那載一袋米呢?一個行李箱呢?”網友鰻魚魔星也認為頗為不妥,提出:“送煤氣、送水的工人怎麼辦,送報紙、送包裹信件、送外賣的呢?還有接送小朋友上下學的家長們呢?難道都要買小車?”網友吃面大王也感嘆道:“深圳的姑娘們隻能在寶馬裡哭泣了,深圳的大爺們買了韭菜隻能挂在胸前了。這是要讓自行車消失嗎?”
有網友說,這條規定讓“單車愛情成為歷史,窮人面臨被政策逐出城市的危險”,十分脫離實際、脫離群眾,感情上說,讓不少網友頗感心寒,比如網友灰隕石說:“悲催的屌絲文藝青年們的浪漫途徑又被剝奪了一條。”網友元方也說:“禁摩禁單車上談戀愛,難道隻能在寶馬裡哭了?”網友青湖微風也提出:“有些窮人隻能用單車送小孩上學,你讓他們怎麼辦?”網友大樹愛苗苗2012也勾起了美好的青春回憶,說:“真的嗎?好懷念大學時男生載女生去玩的日子。”網友牛滿面則諷道:“與歐洲國家想法改造基礎設施大力提倡自行車出行形成鮮明對比。可能還是我們太富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