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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明年1月起取消和免征3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2】

2012年12月24日14: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一、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1、進網許可標志工本費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2、城市房屋安全鑒定費

  農業部門

  3、黃渤海、東海、南海區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

  財政部門

  4、收費票據工本費(中央本級)

  海關部門

  5、ATA單証冊調整費

  6、貨物行李物品保管費

  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

  7、稅務發票工本費(包括普通發票工本費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工本費)

  國務院港澳辦和地方外事辦公室

  8、《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証》工本費

  9、《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証》簽注費

  10、《派駐香港澳門身份証明》工本費

  二、省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1、船舶停泊費(各省區市)

  2、鐵路用地管理費(內蒙古自治區)

  3、鐵路用地管理費(新疆自治區)

  4、借用鐵路土地管理費(福建省)

  5、佔河(灘、堤)管理費(遼寧省)

  免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共1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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