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可能是急救車上的患者或傷者,都可能是他們的家屬,體會家屬和醫生的憤怒和無奈,下一次開車聽到身后急救車鳴笛時,你還會無動於衷嗎?
近日,就“急救車遭堵,3公裡走40分鐘,傷者死亡”一事,北京急救、交管兩部門已開會商議,今后遇到危急重症患者急救轉運時,“交警為救護車開道”將成為常態。衛生部也在牽頭制定相關政策,包括去年已向社會征求意見的《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
急救車遭堵,其實是個老大難問題,這一次因為急救醫生的現身說法,活生生的悲劇更加刺痛人心。如果救護車上躺的是我們自己或者我們的親人,生命一點點消失,該是多麼令人悲愴!
有關部門提出的新措施,比如危重病人警車開道,急救車有望安裝攝像頭採集違法信息等,這些制度上的改進非常必要,但是,“給生命讓道”,如果沒有警車開道,沒有攝像頭監督,我們就真的做不到嗎?
必須意識到,在解決急救車被堵的問題上,人是最核心的因素。給急救車優先路權,此前並非毫無法律保障。無論是國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還是北京的相關實施辦法,對此都有較細致的規定,甚至還有相應罰則。比如,未按照規定讓行或違反規定在應急車道內行駛或停車,處200元罰款。但這些法律在現實中的執行情況,並不樂觀。
這一次曝光“急救車遭堵、傷者死亡”的醫生就提到,“一路上,及時避讓的社會車輛不超過4輛”。這數字讓人遺憾,但換個角度看,擁堵或者制度不完善,並非絕對的障礙。既然那4輛車能夠讓,其他車真的都擁堵到無法動彈嗎?因為現實的路況,肯定會有一些車主難以避讓、不知怎麼避讓,但肯定也有相當數量的車主,沒有讓的意識,沒有對生命的敬畏。
執法需要嚴格、制度有待完善,但不能等到所有問題解決之后,才讓急救車暢通無阻。不管現實存在多少問題,在拯救生命面前,“討價還價”都是不道德的。
因而,在不斷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時,車主們也需要“完善”自身的觀念和習慣。說起交通文明國家給急救車讓道的好風氣,很多人會提到他們完善的法律,但對大多數車主來說,讓道或許只是一種融入血液的駕駛習慣,而非權衡違法成本之后的選擇。法律是一種底線約束,如果一個社會的“救命”行為,都要完全寄托於法律之力,都要耗費不菲的行政成本,多少有些悲哀。
一位急救醫生說,他們最怕堵車,一旦遲到,迎接他們的就會是家屬的怒吼——“你們怎麼來這麼晚?來這麼慢還要你們120干什麼”!仔細想一想,每個人都可能是患者和傷者,都可能是他們的家屬,體會家屬和醫生的憤怒或無奈,下一次開車聽到身后急救車鳴笛時,你還會無動於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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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