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林霞虹 實習生陳立 通訊員馬偉峰)公園主任也受賄,記者昨日從廣州中院獲悉,廣州天河公園原主任兼黨支部原書記陳文寶收受園內游樂場經營者的賄賂10多萬元,已被該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陳文寶今年59歲,2008年至2011年3月,他擔任天河公園的主任兼黨支部書記。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經營該公園游樂場項目的錢某、劉某、周某賄送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2.4萬元及北京奧運會特許純金“國家體育場”和翡翠鑲金紀念章擺件1套(經鑒定價值2.3萬元)。
廣州天河法院作出判決,陳文寶犯受賄罪,考慮到有自首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判決后,陳文寶不服,提起上訴。廣州中院審理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