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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報:“全裸”時代個人信息還須加密

2012年12月07日14:11    來源:西安晚報    手機看新聞

  “誰把我們‘全裸’”?這是《新民周刊》最新一期封面文章的主題。乍聽這個題目,你可能會以為這是一篇討論風紀民俗方面的文章,但其封面大圖卻是一個上身背面全裸的男人,頭部被一個平板電腦主界面所取代。

  很顯然,這裡的“全裸”,指代的是個人信息安全焦慮。特別是在網絡時代,銀行、保險、醫院、電信、快遞、網站……個個都能輕易獲取個人資訊,而如果信息保護不力,商業或惡意的信息泄露違法成本極低,那麼你就真的是處於信息“全裸”時代了。

  《誰把我們“全裸”》專題,就是在探討“防裸”大計。雖然,這也是個老話題了。但是,在信息泄密和個人信息保護現狀沒有根本改善前,如何反復討論研究、提議敦促,都不為過。

  綜觀這組洋洋洒洒數萬字的專題組稿,頭篇介紹“私家偵探秘籍”的,算是有些新意的。看完這篇採訪號稱“江南第一探”的私家偵探韓冰的稿子,聽他自曝的那些黑幕,你會發現私家偵探的神秘光環驟然而逝,取而代之的是對信息掮客的厭惡。

  說這新聞有亮點,也並非全因韓冰勇敢揭了這個行業的畫皮,而是他點出了信息掮客們之所以屢屢得手,並非自己神通廣大,而是因為隱私泄露源頭是公家的“內鬼”。用他的話說,如果公安、衛生、教育、房管、車管等公職部門,銀行、通信、航空、保險等商業服務機構內部沒有“內鬼”,私家偵探們縱使能力通天,要拿到公民核心信息也“幾乎是天方夜譚”。

  可見,如果要讓那些倒賣信息從中漁利的信息販子們收手,還不能拜錯了神,隻有那些能直接接觸公民核心信息的公職部門的人“收了神通”,信息泄密才能堵住源頭。這也和警方的消息吻合,在打擊信息泄密的行動中,警方發現,泄露源頭確實多是相關單位或部門“內鬼”。

  有網民之所以將信息保護現狀,聯想成一幅自己在透明魚缸中游動的圖景,“感覺赤裸著全身,而周圍全是窺視的眼睛,坐立不安”,也是因為目前個人信息維權的途徑還是不甚便捷。比如你看看那些備受“娃兒還沒生,母嬰商店促銷電話就來﹔新房還沒交,中介賣房騷擾就到﹔去趟男科診所,各種壯陽藥推銷信息纏身……”困擾的人們,也鮮有個人起訴的案例。因為訴訟成本太高,往往得不償失。

  參照美日等外國做法,或許能給我們些啟示。美國在用戶明確不許打電話騷擾后,若再打電話推銷,每個電話罰款1.1萬美元的懲罰性罰款﹔日本隻要涉及信息傳遞,則處處“加密”。用一套嚴密法律和民眾自覺行為,構筑起個人信息保護的屏障。甚至有“過剩保護”的傾向,但至少有效保護了個人信息安全。

  我們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也呼吁多年,之前也有出台個人信息保護國標的消息﹔ 刑法修正案(七)也明確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罪名。在數字時代,信息“全裸”變得極為容易,而我們隻有靠信息保護的法律條款,違法必究執法必嚴,靠懲罰性罰款和影響性訴訟,為“無碼全裸”的個人信息,打上一層層加密的“馬賽克”。個人信息“有碼”,隱私才能保全,生活才更有尊嚴。(李曉亮)

(來源:西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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