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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回應女生在校被強奸:在野地裡還追野地責任?

2012年12月03日15:36    來源:大河網    手機看新聞

  大河網訊 (記者 王書棟) 12月3日,一網友微博爆料稱,原陽縣太平鎮一中學教導主任致使一留守女生墜胎被刑拘,受害人家屬在要求縣教育局追究學校責任時遭雷人回應,該教育局一位負責人告訴受害人家屬,“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漫天野地裡,你們是不是還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責任?”

  微博:班主任致女生墜胎

  微博博主劉先生講述了這件事情的大致情況。生於1994年的女孩小花是一位留守女生,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她跟著近90歲的祖母和小她兩歲的妹妹一起生活。

  2008年,小花在原陽縣太平鎮某中學讀初一。有天晚上,班主任兼學校教導主任把小花叫到辦公室,不顧小花的反抗強暴了她。

  2009年末、2011年初,這名班主任再次強奸小花,並導致小花懷孕。為此,小花獨自一人到某黑診所墜胎。

  2011年中考前,這名已婚的班主任威逼小花寫下婚約,否則不讓她參加中招考試。婚約內容大致:這輩子非他不嫁,並要還為其生一個兒子……

  2011年,小花上高中后,該班主任冒充小花家長給小花高中班主任打電話,對小花進行威脅,如果不同意,將把婚約復印成多份印發到原陽縣各個學校,讓小花永遠無法做人。

  2012年4月左右,小花的班主任再次到小花所讀高中,拿刀威脅小花,並稱“今天如果不是有其他人在,我早就把你捅死了”。

  教育局回應雷人

  小花的父母向太平鎮某中學校長反應了情況,校長說:“隻能先讓他經濟上受點兒損失,我暫時還會讓他教學的,等到放假后,我會給鄉中心校打個報告,把他調到其他學校。”對學校的這種說法,小花的父母並不認同。

  2012年4月,小花的父母報警。隨后,這名披著人民教師光環的班主任被原陽縣公安局刑警隊依法刑事拘留。

  小花的父親要求教育局追究學校的責任,而教育局的一位負責人說,“這件事發生在學樣,你們就追究學校責任,要如果發生在漫天野地裡,你們是否還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責任?”

  調查:教育局否認說過雷人話

  11月3日該局回應稱,絕沒有說過,“追究漫天野地責任”之類的話。而受害人家屬則証實,“說這話的人是在縣教育局辦公室說的,辦公室裡的工作人員都叫他‘局長’”。

  主抓原陽縣太平鎮中學的教育局婁副局長告訴記者,太平鎮中學負責人向他匯報過這個案件,但他本人沒有和小花父母見過面,更談不上說過這樣的話。原陽縣教育局汪局長沒有正面回答問題,而是稱自己在“開會”。

  原陽縣公安局刑警隊李警官是小花案件的負責人,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強奸被刑事拘留,至於猥褻另外的3名女生目前還沒有証據。另外,此案已於近日移送到檢察院了,下一步就要面臨公訴。”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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