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湯南 通訊員穗紀宣)昨晚,廣州市監察局公布了2011年部門決算,其中“三公”支出84.82萬元。引人關注的是,因公出國(境)費決算0萬元,並注明為“鑒於市紀委與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出國經費在市紀委有關費用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決算77.3萬元,佔91.13 %﹔公務接待費決算 7.52萬元,佔8.87%。
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顯示,“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較2010年大幅增加,2010年僅為392.96萬元,2011年則為1479.05萬元,增加了276.39%。住房保障支出(類)162.66萬元,比上年減少132.19萬元,減少了44.83%。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公積金住房補貼支出減少。
此外,市監察局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7輛,全年運行維護費支出77.30萬元,平均每輛4.54萬元。車輛運行維護支出主要用於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公務檢(稽、核、巡)查所需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
公務接待費支出方面,主要用於對國內相關單位交流業務工作情況及接受工作檢查指導等發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60批(次),主要包括中央紀委以及省外紀檢監察系統人員。總體來看,2011年“三公”經費比2010年決算減少62.98萬元,主要原因是2011年沒有車輛購置費支出。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