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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涉賄50萬以上即為“特別重大賄賂犯罪”

2012年11月24日15:12    來源:揚子晚報    手機看新聞

  最高檢日前公布了修訂后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對新刑事訴訟法中涉及檢察工作的概念、條文的含義根據立法精神加以准確界定。

  修訂后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對予以了界定,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涉嫌賄賂犯罪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犯罪情節惡劣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認為,“五十萬”是舉報人舉報的數額,還是最終界定的數額,需要進一步規范,也值得探討和研究。 新華社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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