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主动监督不够,执纪问责不严,有的纪检干部对不正之风和违纪现象视而不见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主动接受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监督。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动与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沟通情况。所有重要会议均及时请其派员参加。
二是进一步明确监督责任。明确局党组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监督各司级单位和调查队系统各级党组织严守党的纪律规矩的责任;机关纪委和各调查队纪检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在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统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调查队系统纪检组长定期向上级党组履职汇报制度、建立上级党组对下级党组纪检组组长履职约谈和监督检查机制。印发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原纪检监察局有关机构职责划转调整的通知》,明确执纪问责具体工作。
三是严肃追究履责不到位的责任人。对2个调查总队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系统通报。严肃追究了2个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责任。
(四)坚决整改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针对用人导向有偏差,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有时不够规范,制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土政策”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规程》。印发《国家统计局人才发展规划2016年工作要点》,对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营造良好人才发展氛围,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推进高层次人才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
二是已停止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方面的不规范做法。重申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方面的有关规定。国家调查队系统也已按局党组要求停止不规范做法。
三是组织调查队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各调查总队党组按照统一要求,就是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否存在“任人唯亲、跑风漏气、违规提拔干部等不正之风”,是否存在“三超两乱”情况开展自查自纠。20个调查总队已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任务,其余12个调查总队正在积极整改。
四是建立国家调查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印发调查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规程》,对纪实工作的任务、范围、内容、时间节点以及组织实施等提出具体要求,保证干部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组织各调查总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
五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强化干部任前监督把关,严防带病提拔,做到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选拔任用干部按规定征求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和机关纪委的意见。
2.针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干部使用上不均衡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对近年来局党组干部选拔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积极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坚决防范此类问题发生。
二是重申用人原则。进一步严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确保选用干部坚持五湖四海、注重德才兼备,维护正风正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
三是健全干部交流制度。修订《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异地交流任职办法》,明确异地交流的原则、对象、范围、方式和交流干部管理及工作纪律,加大异地交流工作力度,注重交流的双向性、均衡性。
四是健全人员调配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人员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扩大审批范围,严格审批程序。
3.针对执行任职回避规定不够严格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完善干部回避制度。修订并实施《国家统计局机关和直属调查队系统干部回避实施办法(试行)》,细化回避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特别明确凡与国家统计局局领导班子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包括调查队系统)工作;凡与调查队厅级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本省调查队系统工作。
二是认真解决局机关和调查队系统干部回避问题。国家统计局应当回避的3位同志,配偶拟调离局机关,正在办理中。巡视前,国家调查队系统需要回避的629人,通过调离、退休等方式,有559人已经整改到位,其余70人正在办理中。我们将举一反三、严格管理,在今后人员调配、公务员招录工作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针对少数干部以用人权牟利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认真处理巡视反馈的有关问题。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对十八大以来3名人事纪检干部收取的为事业单位招考出题和监考的劳务费,已责令退回,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涉嫌的其他违纪行为,正在按照程序办理中。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对与人事工作相关单位的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教育,组织签订廉政承诺书,要求严格执行廉政纪律。
5.针对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制度不严格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完成2015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和报告表收集工作,拟于6月底前利用中组部下发的软件完成自动比对核实工作。
二是严肃处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责任人。对全系统2015年度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报告不实的187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取消提拔资格19人、诫勉谈话38人、批评教育128人、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处理2人。对中组部检查组反馈的涉及5个调查总队的19名干部进行了处理。其中,对8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1名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五)全面整治“四风”方面的问题。
1.针对工作作风不实,官僚主义问题较突出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在国家统计局各司级单位和调查队系统开展“四风”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工作作风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懒政问题突出、政府采购不规范等16项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治理。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修订《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强化会议培训管理、厉行勤俭节约等6个方面对局党组和各单位改进工作作风作出规定;规范局领导出访要求,细化局领导出国团组人数和出访天数限定;对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明确相关要求。
三是畅通下情上达渠道。进一步发挥好“局长信箱”作用,落实好局长接待日制度,及时办理群众来信。坚持每月一次的局长接待日制度,认真接受群众来访。
四是开展统计调查制度指标清理专项治理。为切实减轻基层统计负担,保证源头数据质量,制定《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指标清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系统梳理现行的48项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初步提出40条清理意见,形成国家统计调查指标问题清理清单。
五是确保统计调查表有效易填。加大《统计调查表测试工作规程(试行)》实施力度,对于新建或重大修订的普查、常规调查、专项调查制度,在正式实施前必须进行测试,有效解决指标过于繁琐、不易填报问题。
2.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等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标准调整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和司级领导办公用房。局领导办公用房已全部按照标准配备。共调整59名司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腾换办公用房90间,共整改面积608.3平方米。严格督促国家调查队系统按照规定调整办公用房,共整改面积663.6平方米。建立办公用房数据库和台账,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都认真梳理了个人住房、秘书配备、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调查研究等方面的情况,对办公用房和调查研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自我批评和剖析。局各司级单位2016年计划召开全国性会议比2015年减少4个。
3.针对有些领导干部工作不主动作为,懒政问题突出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制定《国家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严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考核。今年将在3个司级单位进行试点,适时在局各司级单位和国家调查队系统全面开展。
二是坚决整治懒政怠政问题。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对于懒政怠政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调整和处理,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六)彻底消除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
1.针对有的业务司和直属单位以数谋私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开展以数谋私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以单位名义出版、购买年鉴和资料,取得稿费、劳务费等行为;向所属单位提供统计数据,取得稿费、劳务费等行为;在课题研究中违规取得劳务费行为。局机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和9个调查总队的313名干部,共清退违规获得稿费等报酬323万元。相关责任人正依规依纪进行立案审查。
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国家统计局出版物管理办法》,规定所有以单位名义或行政经费出版的年鉴、资料,个人不得收取任何稿费、编审费、劳务费。制定《国家统计数据库运行管理办法(暂行)》,明确数据提供纪律要求,努力实现统计数据在更大范围内的信息共享。
三是严明纪律。广泛开展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白什么是“以数谋私”,为什么不能“以数谋私”,做到知底线、守纪律。将“以数谋私”问题列入局党组开展巡视工作和纪律监督的重点内容。
2.针对在PDA手持数据采集终端采购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对在PDA采购合同执行中发现培训项目执行存在资金结余60多万元的问题。已责令有关单位收回,并责成有关单位全面自纠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
二是严明政府采购纪律。要求全系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应纳入政府采购程序的,均按规范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巡视和财务工作检查的重点内容,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七)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工作。
中央第八巡视组向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移交信访件215件,向我局移交信访件52件,两者合计267件,扣除97件重复件,实际170件。我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梳理移交后,由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办理146件,由我局办理24件。在巡视期间,中央巡视组转交我局重点问题线索8件。目前,已完成对所有信访件和重点问题线索的处置,并做了部分核实处理。
1.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负责的信访件处理情况。
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向我局反馈146件处置情况,初核8件,谈话函询40件,暂存7件,了结44件,转出47件。
2.我局负责的信访件处理情况。
截止目前,24件信访件中,初核15件,了结9件。初核工作全部完毕,发现2件违规违纪问题,已依规依纪进行了处理,给予3名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1名、乡科级2名;给予2名乡科级干部组织处理。
3.我局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件情况。
中央巡视期间共转给我局交办件8件。目前已全部完成初核工作,对初核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经梳理归类,共计12项,已办结9项,另3项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立案,正在调查处理中。上述违规违纪问题,已累计给予30名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局级13名、县处级11名、乡科级6名。
四、持续抓好整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统计改革发展
在中央第八巡视组、中央巡视办和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指导下,在统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下,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需下大力气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对统计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统计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进一步坚定党的理想信念,筑牢宗旨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巩固并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和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对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牢固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思想定力、战略定力、道德定力,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章党规党纪正言正行,始终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
(二)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充分发挥各级党组在统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部署重大统计工作和推动重要统计改革中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加强党领导统计工作制度化、机制化建设,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坚决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组其他同志履行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建工作考核力度,自觉把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党建工作有人想、有人抓、有人管,全覆盖、见实效,全面推进统计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三)严肃执纪问责。
目前所有巡视反馈的线索都得到了初步核实,一些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还有部分正在办理中。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和中央纪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组要求,严格依照党纪政纪规定做好有关人员责任追究及相关工作。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尊崇党章,严格执行中央各项决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进一步强化对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加快进度、紧盯不放、敬终如始,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坚持举一反三、不留隐患,针对统计系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继续深挖原因、查找不足,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牢牢抓住履行“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准则》《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要要求,建立健全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目前,巡视整改确定的部分制度仍在制定中,局党组将抓紧制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进一步健全统计法律制度、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加快健全统计部门规章,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六)落实廉政勤政要求。
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办事,加大对人、财、物、数和审批、评定等统计用权环节的管理监督,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同时不断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推动广大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激励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
(七)奋力推动统计改革发展。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整改落实与破解统计工作中的难点和深层次矛盾、与推进统计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为统计事业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坚决贯彻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和调查体系创新,坚持依法治统,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反映“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展情况,为制定国家发展战略和宏观决策管理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支撑,为全社会提供更好的统计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68576384;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国家统计局巡视整改办公室,邮编100826;电子邮箱:bgszzbs@gj.stats.cn。
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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