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

从严问责一年间:省部级官员被降级 各地细化失职情形【2】

人民网记者 贾玥

2017年06月28日07:53  来源:人民网
 

各地加大问责曝光力度 细化失职情形

5月8日,天津市主流媒体发布一则重磅消息:市工信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朝兴因不作为不担当被免职。

李朝兴是今年2月以来,天津市首个因“为官不为”被问责的正局级官员。一封实名举报信直指天津市工信委在推进某国家数据中心建设过程中,推脱责任,态度敷衍,致使已签署的项目协议3年多未取得实质进展。李朝兴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工信委副主任孙钢等3名领导干部也受到诫勉和批评教育等处理。

以此案件的曝光为代表,一年来,按照《问责条例》的要求,各地抓紧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对于被调整职务或受到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其的处理结果。

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就点名道姓曝光北京、广东、湖北、青海等地失职失责典型问题30余起。因本系统多人违纪违法、对本单位人员受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等原因,多地一把手或纪委书记受到不同程度的党内纪律处分。

与此同时,一年来,甘肃、福建、云南、新疆、安徽、海南、江苏等省区市陆续出台贯彻《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拓展问责情形,规范问责程序,为执纪问责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依据。

如安徽细化出26种问责情形,针对“组织生活不健全”,明确为“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期进行换届”;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明确为“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突出”。

江苏新增三个条款进行具体化,规定出现对直接管理下属违规违纪问题长期失察,或领导班子成员多人或多次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受到处理等5种情节的,必须对党组主要负责人问责。

福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规定在落实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工作要求上不到位的,对省委“五抓五看”要求执行不力的,将被进行追责。

制度只有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其所蕴含的力量才能充分释放。经过一年时间的检验,《问责条例》已在各地落地生根,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

(责编:李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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