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逃追赃“战果”显著 今年重点追缴涉案资产
“2014年至2016年,我国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566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410人,追回赃款86亿元人民币”“1283人主动回国自首或被劝返回国,新增外逃人数从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的31人,再降至2016年的19人……”
这是3月下旬从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上传来的信息。十八大以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中央纪委秘书长杨晓超评价,海外“避罪所”坍塌,“海外不是法外”的反腐败态势已经形成。
此轮跨境追逃发力始于3年多以前。2014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对追逃追赃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经研究决定,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下设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作为办公室成员,各司其职、共同参与。
“中央追逃办成立后,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改变了以往‘九龙治水’、单打独斗局面,大大提高了追逃效率。”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率先发威。从当年7月至年底,短短半年时间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相当于2013年全年抓获总数的4.5倍。这其中还包括117名潜逃境外10年以上的外逃犯。
此外,最高检从当年9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央行联合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通知,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离岸公司账户、非居民账户等协助贪污贿赂等上游犯罪向境外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犯罪活动等进行集中打击。
不仅中央层面“给力”,国际追逃追赃在省市一级也在“布局”。截至2015年4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成立省一级追逃办,部署本地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办理中央交办的或本地区重大外逃案件。
今年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全面深化之年。3月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宣布启动“天网2017”行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猎狐2017”行动、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将继续展开。
值得关注的是,与往年相比,以追赃促追逃将成为“天网2017”行动亮点。今年1月,最高法、最高检出台《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旨在集中时间和力量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两年时间过去,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已撒向全球。“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指示,正一步步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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