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关于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开展“庸懒散松”专项整治。一是责成人事局、机关党委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分别查摆“庸懒散松”在本单位的具体表现,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二是强化思想动员,通过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庸懒散松”的危害。三是研究制定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建立干部日常工作记实制度,“干与不干”、“干多干少”都要有说法,将平时工作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建立奖勤罚懒机制。四是保持高压态势,通过查阅资料、随机走访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干部工作状态、精神面貌、工作质量等进行了解,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督促各单位如实记录干部上下班及出勤情况,不定期抽查并予以通报。五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视情分别给予口头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对问题突出经提醒教育仍然不改的,及时作出组织处理;对执行制度不力、纪律松散的单位党组织和第一责任人进行问责。
(2)创新联络服务政协委员方式方法。一是完善委员联络制度,修订进一步发挥全国政协委员尤其是京外委员作用的意见,健全委托省级政协主席担任全国政协京外委员活动召集人制度。加强委员信息库和委员专业领域人才库建设。二是拓宽联络服务委员渠道和形式,通过重要协商议题征求意见、走访看望等,加强与委员联系,开通政协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为委员履职提供便捷高效载体。三是认真接待和处理委员来信来访,帮助委员反映困难和问题。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
(3)提高调研质量。一是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理论和业务培训,引导干部有针对性地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做到懂专业、会履职、善服务,努力成为能说、能写、能做的“三能”干部。注重选配政策理论水平高、文字能力强的干部到专委会办公室工作,加强综合室局与专委会办公室的干部交流力度。二是严格执行全国政协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视察调研组织工作,深入基层一线,“接地气、听真言、察实情”。加强对调研课题、方式统筹协调,建立视察考察调研活动统筹协调台账制度,督促各项视察考察调研按照计划规范推进。三是修订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措施,重点对“改进视察考察调研”、“精简会议活动”等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四是切实提高调研报告质量。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调研报告形成机制,坚持重要文稿领导干部亲自执笔起草制度。五是制定视察考察调研报告领导分头把关工作办法,规定视察、考察、调研前,报送方案中明确报告执笔人,报告稿形成后注明执笔人,文件修改及呈报过程中必附花脸稿,严格落实逐级负责制。加强文件审核工作,明确对经多次修改仍不达标的文件不予呈报。制定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办法,每年2月和8月开展视察考察调研报告点评活动。
(4)进一步改进文风。一是制定严控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的整改措施,从规范简报、纪要、文件等方面作出规定。二是建立印刷费财务包干制度,以2016年实际发生的印刷费减8%为基数,明确每年度各室局文件印刷费,印刷费每季度通报一次支出情况。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印数,印刷前必须明确发放范围及印制数量,未经批准,不得扩大发放范围、增加印制数量。三是加强公文写作培训,建立轮训制度。
(5)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和问责。一是对3家直属单位多次以“会议费”充抵餐饮预付消费卡及违规报销招待费和公车私用、公款接待消费高档酒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问责。消费卡已清退,退回余额17876元。对违规报销居住小区停车费问题,当事人已退回42880元,已离任干部退回18000元。对4名局级干部予以问责。二是制定或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三是督促相关单位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对违规使用餐饮预付消费卡、内部管理混乱、财务报销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
3. 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一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建立听取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意见的机制,注重听取分管领导和室局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多方面了解干部、发现干部,制定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建立干部个人工作记实,注重了解干部在重要工作中的表现;继续通过公开遴选、招录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优秀基层干部到机关任职。二是对动议环节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提出初步建议人选要坚持公道正派、出以公心,提出充分理由并予以纪实。三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印发机关各单位,强化干部职工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改进完善民主推荐,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推荐,认真开展谈话推荐,合理运用定向推荐方式,提高推荐透明度。四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规矩的学习教育,制定组织人事干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要求。
(2)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一是对违反程序规定选人用人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今后将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规定的程序,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制定政协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资格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三是规范民主推荐环节工作,明确选拔任用干部一律既开展会议推荐,又开展谈话推荐,明确秘书晋升职务必须开展民主推荐。四是改进干部任职公示工作,公示内容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确定。
(3)建立研究干部事项会议制度。一是人事局建立集体研究干部事项的机制,明确所有干部事项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有关业务处处长参加。二是建立健全人事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制度,对会议程序、内容、参会范围作出具体规定。三是规范人事事项会议记录,印制专用记录纸,对会议内容全程记录,专人集中存档保管备查。
(4)严格秘书选拔任用管理。一是制定秘书选拔任用办法,对秘书的选配、调任、晋升、离职安排作出具体规定,严把秘书入口关,秘书转岗坚持平职安排,转岗后的提拔使用不得有特殊照顾。二是明确秘书职务晋升在符合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还需经过民主推荐和考察,根据德才表现择优选任,避免简单根据任职年限提升职务。三是针对秘书和行政室局干部的不同特点,制定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意见等制度,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观念,对优秀年轻干部大胆使用,丰富干部选拔任用的渠道和方式。四是加强对秘书的日常管理,理顺秘书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秘书参加党支部学习和组织生活制度。
(5)着力解决“三超两乱”问题。一是细化完善局级非领导干部超配消化整改工作方案,在消化超配干部任务完成前,一般不再新提任局级非领导干部。二是对于超审批权限违规设置内设机构问题,已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有关规定有序稳妥推进。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一是建立长远谋划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对机关及各室局干部队伍结构定期研究,分析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调整使用干部。二是制定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明确局处级领导班子应配备一定比例的年轻干部,建设科学合理的干部梯队。三是修订加强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轮岗交流原则、范围、条件、对象、程序,增强刚性约束,注重推动年轻干部轮岗交流。已着手对局级干部过多的室局班子进行调整,减少局级干部数量。四是要求各单位加强对本部门干部队伍建设的谋划和考虑,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及时向分管领导、人事部门提出建议。
(7)加强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一是建立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年度检查制度,研究制定了检查办法。二是修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规范机构编制、岗位管理、公开招聘、人员调入、岗位聘用等方面工作。三是人事局加强对直属单位人事事项的审核把关,严格进行逐级审核。
(8)完善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制度。一是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中,新增专章规定人员新(续)聘相关工作,对事业单位聘任人员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用人计划年初报人事局审核后由机关党组研究决定,年终将计划落实情况报人事局备案。二是对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参照编制内人员聘用的程序,规范聘用考察、政审及查阅人事档案等环节工作。三是指导督促各直属单位修订完善本单位人事工作办法。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内部管理“灯下黑”方面的整改情况
1. 关于缺乏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认真抓好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二是每年中央纪委全会召开后,机关党组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自觉接受驻机关纪检组监督,每次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均邀请驻机关纪检组到会及时通报中央有关精神,加强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强案件通报处理和典型案例剖析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四是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对视察考察调研、会议活动、工程建设等进行遵规守纪的审核把关。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专门讲纪律、提要求,坚决防止“节日腐败”,遏制“四风”反弹。五是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深入自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作专项报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定期监督检查。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是组织领导干部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不担当、无原则、送人情、袒护干部的行为,造成负面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谈话、诫勉等,问题严重的,及时作出处理。
(3)对违规将一名违反纪律的领导干部从事业单位平级调整到机关重要岗位工作问题,已立即进行纠正。
(4)加强对查办案件的原因分析。对查办的案件,从违纪违法的现象中深挖根源,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观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查找原因,查找廉政风险点,提出整改要求,形成制度规范,加强督促检查。
2. 关于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对下属单位与企业合作开发项目问题立整立改,与有关企业解除合作协议,彻底脱钩。以案为鉴,建立健全内部管控制度。
(2)规范所属事业单位相关业务活动。严格按照国家所规定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对相关单位的赞助、广告、经营等业务进行检查和清理规范,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活动,已全部取消。同时,制定或修订了有关事业单位经营工作管理办法,对经营方针、经营内容、审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对1家事业单位超出业务范围,协助有关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从中收取协调费的问题,已责成其立即终止合作,退回已收取的费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
(3)加强干部管理。一是对这类问题进行普查,发现问题重点调查,对于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制定机关干部联络服务委员的纪律规定,引导干部服务政协委员既亲切真诚、积极主动,又清白干净、不存私心。
3. 关于工程项目和资金资产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1)规范项目建设。制定基本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确立、设计、实施与监管、资金管理等工作。制定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对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机关室局办公用房、秘书办公用房的面积、使用、管理、腾退等作出规定。
(2)严格整治事业单位管理混乱问题。对2家所属事业单位负有领导责任的原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制定规范财务开支审批手续的具体规定。
(3)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完善集中采购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定,明确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功能定位,制定加强全国政协办公厅本级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明确机关及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和要求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
(4)严格字画管理。一是查清了书画室现有库存书画的数量、类别,并逐一核对、登记造册。二是修订完善机关书画藏品管理办法,明确书画藏品的征集接收、使用管理及监管责任,完善制度机制,确保书画藏品安全。
(5)规范房产管理制度。制定收回租赁房产的工作计划,近期已收回1处,其余的将按计划收回。对机关干部职工借用公有住房进行全面清理,一部分已按计划收回。对一些公租房挂靠在干部个人名下问题进行调查,已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完善周转住房和办公用房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空置公有住房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房产监管。加强机关会议室使用管理。
4.关于一些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逐一调查,摸清企业资产和债务底数。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已将1家企业账外投资登记入账。组建专班,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如涉及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
三、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努力开创政协机关工作新局面
全国政协机关党组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党中央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今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对于仍需一段时间才能完成的整改问题扭住不放,坚持思想认识不放松、整改力度不减弱、工作班子不撤销,确保扎实有效地抓下去、改彻底,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党的领导,不断促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发挥机关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机关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党组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关党组成员和各室局一把手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推动机关各级党组织切实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懒散松”。
(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架起党的纪律的“高压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格落实《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积极支持驻机关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扎紧制度的笼子,着力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干部选拔任用、联络服务委员、工程项目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
(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发挥好机关党组的领导把关作用,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提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计划性,加大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监管力度。认真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五)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提高服务政协履职的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为开好党的十九大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谋划好明年全国政协重点协商议题、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工作安排,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政协机关落地落实。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工作和协商民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深入研究政协机关工作规律,完善方式、健全机制,不断提高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认真总结集中整改工作,及时将阶段性的有效举措转化为规章制度,将成功的做法运用到加强机关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以这次巡视和整改为新的起点,巩固和发展已有成果,确保机关党组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工作水平提高一个层次,在此基础上继续向前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66193906;邮政信箱:全国政协机关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0811;电子邮箱:zzbs@cpp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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