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巡视"回头看"整改:上半年查处对抗组织审查行为46人【2】

2016年08月26日10:09  来源:人民网
 

10.严肃督办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针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力、巡视和审计发现大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但很多问题高举轻放甚至不处理”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手段,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50起,处理15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85人,并先后分10批对54起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其中6月份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8起,处理2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1人,公开通报曝光3批17起。二是深挖细查执纪审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加大对巡视和审计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健全完善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制定《关于省管干部违纪案件中涉及其他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办理意见》,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巡视办、巡视组、被巡视单位三级整改台账,对巡视和审计发现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逐一编号、定期对账、办结一个、销号一个。三是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要求全省各级纪委每月向上级纪委报送本地区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数据,定期分析梳理和检查督办。研究制定省辖市纪委向省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的规定。四是扎实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提升执纪审查能力。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设立36个派驻纪检组和1个纪工委,实现对省直单位的派驻全覆盖。选优配强纪检组长、副组长,提高履职能力。针对池州市纪委和省工商局查处信访件不力的问题,省纪委派出督导组指导对信访件进行重新核查。池州市纪委经过重新排查后新立案17件,处分9人,正在核查16件。省工商局认真查办有关信访件,处分3人,通报批评1人,根据管理权限批转有关市工商局调查处理185件。

11.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针对“责任追究力度不大”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执行《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全省各单位落实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严肃问责、限时整改。二是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等问题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的多起违纪违法案件上查一级。对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国土资源系统、环境保护系统腐败案件和“山东疫苗”、扶贫领域侵占群众利益等案件,实施“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三是对省直单位滥发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领导干部兼职兼薪等问题实施“一案双查”。

12.着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执纪审查能力。针对“执纪审查能力不强,省纪委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有的措施不当、工作拖沓”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着力提升执纪审查能力。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化“争做守纪模范、争当执纪尖兵”活动成果,开展“比学习、比作风、比贡献,争当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活动,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干部业务培训力度,今年上半年举办培训班17期、培训干部1900多名,选派50名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培训。从全省纪检监察、政法系统、审计等部门选拔10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机关纪检监察室。二是着力改进执纪审查措施。修订全省查办案件考核办法,对排名靠后的省辖市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着力转变执纪审查理念和方式方法。

(四)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形同虚设”问题,我们持续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整体功能。

13.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针对“一些省直部门和事业单位业务工作‘踩油门’、党建工作‘挂空挡’、管党治党‘灯下黑’”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督促省直部门和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开展省直单位“从严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推进年”活动,督促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组织开展省直机关领导班子党建考核工作,逐一进行对照评分,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二是组建督查调研组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举办全省贯彻两个条例和我省配套制度培训班。开展党组清理规范工作,对全省已设立的4704个党组进行全面摸底,共撤销党组19个、新设党组26个,调整超过规定人数标准配备的党组成员111人,调整担任党组成员的非领导职务人员65人。三是持续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全省倒排确定1568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分类施策原则,通过领导干部挂点、结对单位帮扶、选派第一书记、分级重点跟踪等措施,认真抓好整顿提高工作。目前,所有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都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784个完成了整顿任务。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责成宿州市委对巡视反馈的基层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内耗严重问题,通过内挖、外选、下派等途径配齐配强班子,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调查核实并认真处理埇桥区栏杆镇刘寨村“收费”发展党员问题。

(五)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问题,我们坚持教育和管理监督并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做到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

14.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针对“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巡视监督,发挥政治巡视威慑、遏制、治本作用。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实施细则,今年以来对领导干部开展提醒839次、函询303次、诫勉175次,涉及厅级干部21人。正在研究制定《安徽省部门和单位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安徽省省管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等制度,今年计划对55名省管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31个。畅通12380“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加大举报受理和查核力度,今年以来共受理举报233件,查实13件,处理6人。针对省政府法制办、省贸促会编造文件和会议记录的问题,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追责。二是加大党政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管力度。严格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建立登记备案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报备责任,扩大报备范围,确保省管干部、重点人员应备尽备。今年以来,全省新增备案人员16739人。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严格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对各市组织开展检查,督促86家省直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15.坚决查处对抗组织监督的行为。针对“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干扰对抗组织监督”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大对干扰对抗组织监督问题的查处力度,上半年巡视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110个,查处对抗组织审查违纪行为46人。二是深入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惩处了一批乡霸、村霸和“黑恶”村官。针对个别村干部拦截殴打反映问题群众的问题,督促泗县县委对该县时邵村党支部书记顾翠英进行立案调查,给予顾翠英开除党籍处分,并通报全省。针对个别县法院主要负责人公然质疑巡视工作必要性的问题,责成宿州市委给予灵璧县法院原主要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并按程序提请免去其法院院长职务。针对省委老干部局不如实回复省纪委关于兼职取酬函询的问题,责成省委老干部局立即整改兼职取酬问题,退缴兼职取酬款。

(六)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问题,我们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四个凡提”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16.严格按规矩选人用人。针对“存在买官卖官、带病提拔”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好干部标准,切实将干部选准、班子配强。注重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坚决把好人选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切实将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二是严肃处理买官卖官人员。加强纪检、组织、审判、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对反馈意见指出的34名受到开除党籍以上处分的省管干部,特别是涉及买官卖官的14人和存在“带病提拔”的27人违纪事实进行梳理,严格甄别界定,及时掌握信息,建立和完善“特别监督档案”,依纪依规从严追究买官卖官者的责任,共计处理了107名相关人员。三是注重提高考察质量。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对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作为提名人选。县(市、区)党委换届期间,对收到的77件反映有关换届人选举报逐一查核,3人被取消人选资格,3人不再提名。四是强化选人用人责任追究。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对“带病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办法》,对违规失责等问题,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问责责任人。深入开展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省直各单位自查问题256个,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机制153项,问责相关人员48人。省委组织部对24家省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65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问责相关人员20人。

17.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针对“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策宣传力度,编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策汇编》,发放各单位组织学习,使填报对象明确填报要求、知晓填报纪律,做到如实规范填报。二是对多名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形进行全面倒查,并严肃批评教育,要求重新填报;对少数未报告股票金额较大、房产面积较多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专项核实,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三是用好抽查核实结果,对2015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验证工作中发现的违规和不如实报告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将1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调整岗位、4人诫勉处理。四是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提任人选只有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过核实后才能提交会议研究的规定,结合换届风气巡回督查、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等,对16个省辖市、24个省直单位执行“凡提必核”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四、切实解决廉政风险较大问题,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硬仗

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我省“廉政风险较大、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问题,我们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继续高悬反腐利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

18.着力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针对“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突出”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突出整治重点,对工程项目、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国有企业等领域涉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严厉惩治。今年以来,查处涉及工程项目、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腐败的厅局级干部7人,占总数的25.9%。二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人员、重要岗位的监督。三是立足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今年以来,省本级开展谈话函询342件,同比增长71.9%。四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采取巡视、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化监督和管理,并在2016年第一轮巡视已经实现省属骨干企业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对国有企业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针对国元证券原总裁助理王卫宁职务侵占违法问题,责令省国资委党委、国元控股集团党委深刻反思整改。国元证券党委给予王卫宁等人开除党籍处分,并举一反三,采取全面排查企业廉洁风险、建立风险智能管理系统等措施,防止违法问题再次发生。

(八)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坚持严字当头,重点督办,让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19.推动反腐触角向基层延伸。针对“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量大面广”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县乡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县乡纪委的主要任务。组织召开重点督办省辖市纪委书记集体约谈会,首批对16个县(区)进行重点督办,层层传导压力。二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重点查处和纠正在低保报批等方面优亲厚友、寻租谋私,套取和冒领惠农资金、危房改造资金和救济款,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安置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63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47人次。其中,6月份查处46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7人次。

(九)牢固树立“打持久战”思想,坚定不移地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惩治腐败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形成强大震慑,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20.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针对“少数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中央巡视“回头看”以来,先后查处了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效先,省民委副主任沙圣虎,省司法厅副厅长程瀚,安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范先汉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二是坚决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今年1至6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6899次。其中暂存164次,仅占0.6%,同比下降58.8%。三是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执纪执法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细化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和办案过程中协作配合的具体规定,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和经常性报告制度。四是加大以案说纪和警示教育力度,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向社会公开发布副处级以上干部纪律审查信息32起,其中6月份以来发布4起,切实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五、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克服“好人主义”,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省委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各级党组织始终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30个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按照《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考核办法》及评估验收方案要求,严格督查和评估验收,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174家党委(党组)自我查找出的4140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严肃约谈整改滞后单位主要负责人,确保按时限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对需要不断深化的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滥发津贴补贴、“酒桌办公”等专项整治,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21个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更加注重治本,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制定省级层面巡视整改制度建设清单,明确制度建设任务,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今年以来,省级层面已出台制度性文件68件,其中6月以来出台31件;省委制定有关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等制度性文件37件,其中6月以来制定16件。年内,省级层面还将有针对性地出台40项制度。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省委“1+N”制度体系,“1”是《中共安徽省委工作规则》,“N”是细化条例要求的其他15项配套制度,切实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党委执行《条例》系统性的制度体系。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制定出台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信息化平台,完善并用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工作平台、中央文电办理平台、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平台、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平台“四大平台”等。三是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制定出台《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责任清单(修订)》《市厅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办法(修订)》《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党费收缴工作定期公示制度》《省直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意见》《省辖市、县(市、区)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惩治重点领域腐败犯罪的工作意见》《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办法》《规范市厅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相关规定》等,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以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保障和巩固整改成效。

六、切实运用巡视整改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及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各项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要求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安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完善运行机制,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重要法规,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工作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集体领导制度和议事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将把牢方向、依法依规、民主集中、落实责任贯穿到党委重大事项决策的全过程,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三)完善责任机制,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严肃依规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推动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不断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完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进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报告和检查制度,坚持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

(四)完善惩防机制,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中央要求,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尊崇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大力推进巡视、审计监督、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规范“四个全覆盖”,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着力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从政环境,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地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提出的“一大目标”高高举起来,“五大任务”全面落到位,奋力在中部崛起中闯出新路,坚定地向全国第一方阵冲刺,努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安徽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12388;邮政信箱:安徽省纪委信访室;网络监督方式:http://anhui.12388.gov.cn。

中共安徽省委

2016年8月26日

(责编:尹深、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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