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鲁坤 吴美凤/制图
1989年8月18日,是中国反贪史上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共和国第一个反贪局——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受贿工作局正式挂牌成立。而后,这朵南粤之花迅速在全国蓬勃发展,开启了中国反贪斗争新的篇章,反贪工作开始走上正规化、专业化、法制化轨道。在反贪局诞生27年之际,记者走进这里,感受最“老”反贪局的新变化。
惩治贪官不手软
2013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000余件8800余人,其中大案近6000件,处级以上要案近700人,厅级117人,省部级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亿余元。
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广东省检察机关反贪局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充分发挥反腐法定职能,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逃犯赃款一起追,反贪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广东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武向记者透露,2013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受理案件线索1.1万余条,初查6800余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000余件8800余人,其中大案近6000件,处级以上要案近700人,厅级117人,省部级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亿余元。法院共判决4000余名贪污贿赂犯罪分子有罪,有罪判决率99.8%。2016年1月至6月,该省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76件1236人,大案604件,处级以上要案77人(其中厅级16人、省部级2人)。积极配合开展“天网”追逃行动,2013年以来,该省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分子252人,其中外逃人员22人。
陈武告诉记者,近年来,广东省检察院服务大局更加积极主动。检察机关着眼于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政府投资安全,2013年以来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职务犯罪1397人;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环节贪污贿赂犯罪1548人;国有企业贪污贿赂犯罪964人。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从严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1440人,惠农资金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等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1332人。着眼于落实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原则,研究制定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法惩治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和投资者权益的职务犯罪,妥善把握办案力度与时机,慎用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单位财产,着力维护正常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惩治不手软,预防不放松。广东省检察机关围绕执法办案,深入推进预防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成效和影响进一步扩大。近三年来共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262件,推动建立相关制度233项,对4225个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2万余次,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围绕换届选举、“五进”活动、生态环境等开展专题预防,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建设,打造警示教育基地、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和微电影等预防宣教模式,推动廉洁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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