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变重物轻人的传统城镇化思维(新知新觉)
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56.1%,但获得城镇户籍的人口仅为36%左右,仍有2亿多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没有城镇户籍,导致其在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方面难以享受市民待遇。同时,农民工平均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技能培训,在城市就业和生活的能力不强,难以在城市扎根发展。针对这些问题,应遵循立足国情、因地制宜的原则,改变重物轻人的传统城镇化思维,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着力提升其能力素质,提高其平等参与、平等发展能力。
健全市场机制,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和歧视性规定,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可以将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服务和管理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促使进城务工农民和市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同时,切实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及时收集、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实现城乡、区域信息共享,推进规范的就业中介组织建设,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
推动产业发展,提高就业质量。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作用,尤其是大力发展服务业,使之成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重要领域。不断完善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的相关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实现农民工就业本地化。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注重培育壮大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为农民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加强改革创新,完善制度保障。鼓励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提高农地生产效率的同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将其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搭建交流平台,促进融入社区。鼓励引导农民工参与城市社区管理、社区文体活动等,为他们搭建与城市居民沟通交流的平台,增加不同社会群体的接触机会,促进全社会形成不同群体之间平等交往、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的融洽氛围,逐步消除认同偏差和歧视。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氛围,缓解进城农业转移人口的心理焦虑,增强进城落户农民的自信心和归属感。
开展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农民工自身技能和素质的提升是其在城市稳定就业的保证,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这有赖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机制。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应更加注重专业化和实用性,更加切合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同时,适应农民工个体发展差异,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应更加注重因材施教,尊重农民工意愿,激发其创造活力。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科学的培训管理方法,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努力满足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双方需求。
(作者为杭州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四、突破农民工市民化的“瓶颈制约”(治理之道)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必须高度关注农民工市民化问题。近年来,各地在促进农民工市民化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农民工市民化的“瓶颈制约”逐渐凸显,主要表现在农民工落户城市、成为市民的比例不高,农民工融入城市缺乏制度接纳和社会认同等。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必须深入研究制约因素,努力找到破解之策。
农民工市民化面临制度壁垒。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及相应的社会制度安排尚未被根本打破,农民工市民化还面临一些制度障碍。城市户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制度,构成了拒农民工于城外的壁垒。这使得很多农民工在城市以非正规就业为主,缺乏稳定的职业与收入,缺乏完备的社会保障,大大降低了农民工市民化的能力。
农民工市民化面临成本门槛。一方面,城市接纳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较高。将外来农民工转化为城市居民,需要城市在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进行大量投入,加上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城市需要付出的成本巨大。不少大城市承载能力有限,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尖锐。这导致一些城市政府缺乏吸纳农民工的强烈愿望,出现了经济上接纳、政策上排斥的现象。另一方面,农民工自身需要支付的成本也不容小觑,特别是城市高企的房价已成为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的最大挑战。
农民工市民化面临认同关口。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实质上是城市社会与外来人口相互认同的过程。在一些农民工大量涌入的城市,由于文化层次、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之间矛盾纠纷频频发生。一部分城市居民认为,外来人口是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并且侵占了本属于自己的公共资源,对农民工市民化持抵触情绪;一些农民工觉得在城市受到排挤和歧视,对城市的认同度、归属感不高。
农民工市民化面临能力短板。农民工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能否取得市民身份、最终融入城市社会。目前,我国农民工总体上受教育程度不高,特别是职业技能水平较低。这造成农民工在职业选择和就业空间方面回旋余地较小,还不能成为城市发展不可替代的人力资源。
推进新型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是一个躲不开、绕不过的环节。同时,将几亿农业人口转变为城市居民,必将是一个长期、艰辛的过程。“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常住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推动更多人口融入城镇。这为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指明了方向和途径。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拓宽农民工市民化制度通道。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扫清农民工市民化的户籍障碍,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拓宽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通道,为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提供制度保障。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工市民化托底。根据农民工群体的实际,建立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职责,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在全国范围的统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城镇医疗保险体系,解除其进入城市的后顾之忧。
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提高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运用财政支持、创投引导、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工创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更多农民工具有一技之长。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农民工身份转换。城市政府、居民及社会各界要改变对农民工的矛盾心理,从思想上、行动上接纳农民工市民化;积极创新政策和制度安排,让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时,农民工自身也要努力提高素质、转变观念、改变行为方式,增进与城镇居民的彼此认同、相互接纳,尽快融入城市社会。
(作者单位: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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