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在浙江苍南县龙港镇召开的“新生中小城市培育专题研讨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国各地在培育中小城市、推进特大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了很多探索和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在会上表示,下一步要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大扩权强镇和配套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将特大镇有序设市的模式。
据了解,目前,全国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有237个。
记者采访了解到,浙江小城市试点通过改革创新、投资建设、联动发展、内涵提升等举措,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八种典型模式。吉林
省选择18个试点城镇,采取直接放权、委托授权和设立派出机构三种方式,赋予试点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广东东莞虎门镇等九个特大镇分别介绍各自的经验和做法。
胡祖才说,我国国土空间大,人口密度高,但城市数量偏少,大中城市结构不合理,需要将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推进特大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设市模式创新改革试点,不仅中央有要求,而且群众有期盼,也是当前经济下行、民间投资下降背景下扩大有效投资的关键途径。”
这次研讨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温州市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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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B2020)》发布,其中提出,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去年4月,《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发布,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表示,将出台新设市标准,10万人口特大镇将升级为市。
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些小城镇发展迅速,在人口规模、经济实力、财政收入、基础设施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城市的基本条件,但是在我国现行城市管理体制下,仍然以乡镇模式进行管理,这部分小城镇称之为特大镇。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特大镇的发展受到了诸多限制。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针对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的一项调研显示,简单地由县级政府放权给特大镇,难以形成稳定的制度激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特大镇发展自主权问题。激发特大镇发展活力,根本之道在“撤镇设市”。龙港镇的经验表明,只要从制度上赋予特大镇县级管理权限,镇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完全可以把地方管理好、服务好,特大镇“撤镇设市”并不会带来机构增多和人员膨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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