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台办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

2016年01月28日08:27  来源:人民网
 

3.针对“经费监管缺失”:一是全面梳理,自查自纠。本着深挖问题、强化措施、力求实效的精神,我办对十八大以来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认真自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项目立项审核不够科学、经费配额标准不够明细、项目执行缺乏跟踪与监管、后期考核检查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着眼于构建严密的经费管理体系,制定系列整改措施,包括集体决策、规范审定程序、严把经费预决算关、建立经费使用跟踪严守机制等,对活动立项、经费配额、监督执行、结算考核等各个环节实现全覆盖,确保经费合理合规使用。二是严格制度,照章办事。为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办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结合台办工作实际,完善了《中央台办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台办经费管理的规定》,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重点和方法,重点针对单位层面内部控制、预算业务内部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控制、内部监督等做了规定,并增加了加强经费使用监督核查和效果评估的内容。我办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财务审计,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防止再度出现巡视组反馈的“有些活动追求高规格、大场面、铺张浪费”以及“有些支出管理不严、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加强监管,开放举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管,坚决杜绝违纪案件发生。

4.针对“直属单位管理薄弱,违规违纪问题多发”: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解决“有的事业单位职能交叉重叠,趋利化比较突出”问题。专门制定《中央台办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明确管理原则、管理职责、管理方式、事业单位职责和监督办法,围绕对台工作任务并结合事业单位职能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政治领导及宏观管理,督促其紧紧围绕对台中心工作开展业务。决定对职能交叉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对事业单位下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与服务对台工作职能无关的,不再保留。二是加强审计、督促整改,解决“事业单位存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一方面要求我办所属事业单位下属企业(共14家)自查自纠,重点核查企业名称、数量、资产、财务、经营情况、组织架构、领导班子以及是否存在违规向台商拉赞助等情况。另一方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审计小组,采取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等方式,对14家企业提供的2013年至2015年3月的财务及会计资料开展专项审计工作。该工作已于10月中旬完成。针对审计发现的在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福利发放等方面存在的14大风险,整改小组办公室指导和督促14家企业根据审计反馈意见,限时提出整改措施。目前,14家企业也已按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我办将密切跟踪,保证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事业单位经济效益不佳、管理混乱”问题。责成事业单位根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清单,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有关事业单位着力增强创新思维,整合资源,拓展业务,规范完善制度体系,调动干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国家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对收支两条线等管理要求,对资金收支和业务管理加强报批审核,做到信息公开化;进行定期、不定期业务和资产状况审计和检查工作;采取防范在前、审核在中、监察保障在后的系列措施,防止发生“小金库”问题。

(三)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存在‘带病提拔’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队伍缺乏活力”: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严格落实办机关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满8年的原则上应该轮岗、满10年的必须轮岗的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研拟了《关于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调整的意见》,对任现职已满10年的8名干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分批轮岗交流。在大力推动局级干部办内交流轮岗的同时,加紧推动我办与其他机关、地方之间的双向交流任职。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稳慎推进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的交流。二是从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在干部选任过程中立行立改,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严格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选用标准。不折不扣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不搞“照顾式”提拔。将考察环节作为对干部的“体检”,重点是查找“病灶”和不足,不搞“印证式”考察。坚持选人用人标准,避免为填补职位空缺而降格以求,对接到有问题反映的干部抓紧核实,公正对待,注重用人导向,并维护正风正气。切实把综合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选拔上来,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

2.针对“执行选人用人有关制度规定不严格、不规范”问题:一是解决超配9名处级领导的问题。采取重新核定各处室编制、局级干部不再兼任处长、交流轮岗、驻外轮换、挂职锻炼等方式,解决处级领导超配问题。目前已消化4名,并对其他5名已作出安排,分期分批解决。根据对台工作形势任务变化及工作要求,对现有处室进行调整。二是及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严格按时限、层级要求,向驻部纪检组、机关纪委征求提任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意见。近期,向驻部纪检组征求了对拟提任的4名局级干部的意见,向机关纪委征求了对拟提任的3名处级以下干部的意见。对驻部纪检组反馈的对拟提任局级干部有关情况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并及时向驻部纪检组汇报。不查清问题,绝不提任。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退休规定。重申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方面的有关规定及《关于规范我办人员退休工作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满60周岁(中央有特殊安排的干部除外)必须按时退休。四是分类处理干部兼职情况。印发了《关于统计退(离)休干部兼职情况的通知》,对我办退(离)休干部兼职情况进行了统计。研拟了《适时终止返聘4名退休干部的意见》,确定了4名返聘人员终止续聘的时间。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退(离)休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的规定及《中央台办贯彻落实中组部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及企业兼职(任职)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对退(离)休干部兼职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兼职的同志予以纠正。

3.针对“存在带病提拔”问题: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吸取违纪事件的教训,注意培养干部在工作中德才品行、宗旨意识、名利境界、责任担当以及自身形象。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中央台办开展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在全办范围内征求意见,探索试点并逐步推开干部平时考核制度。二是从严审核档案。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对所有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干部档案,及时核查,给予组织认定;对缺少材料的档案,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对个别干部的档案涂改问题进行专项核查,在核实基础上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经过全办的共同努力,中央台办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但整改落实成果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基础还不牢固。有些问题仍需持续用力,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彻底整改、延伸整改,通过建立新体制新机制来解决根本问题。我办将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巡视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对台工作的强劲动力。

一是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中央台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围绕办领导班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责和主业,夯实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相应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形成人人有责任、人人讲责任、人人落实责任的新格局。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导压,切实解决落实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支持机关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重视发挥好各党支部纪委委员、事业单位纪检工作负责人作用。进一步加大廉政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

二是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以注重治本,注重预防为着力点,推进建立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聚焦党风廉政建设高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如台办干部同台胞台商关系、经济合作、案件协调、项目审批、财物管理、人员交往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中央及我办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普及力度,切实将中央及我办各项反腐倡廉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发挥好制度管人管事的效能。加强和改进制度执行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将公开督查和检查结果作为推进制度执行的重要手段,提升制度与规定的权威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筑牢道德防线,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处理。逐步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作风考核评价办法,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标准,确保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俞正声主席的指示要求,不断提高对加强对台干部队伍建设重要性和高标准的认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大力开展党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求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站稳立场,在对台工作中展示形象,在处理复杂问题中体现担当。努力增加干部工作活力,不断拓宽干部岗位提高、交流轮岗、基层锻炼等途径,形成适合台办干部成长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折不扣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从严选拔、从严约束、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是进一步推进对台工作。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对台工作的重要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台工作的指示要求,紧密结合“十三五”规划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干部形象推进对台工作,为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83912307;邮箱信箱:北京市2908信箱;电子邮箱:tbxsgk@163.com。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责编:尹深、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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