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08:28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字号
调低3项社会保险费率
2015年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至少两次提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2月25日召开的会议指出,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4个月后召开的常务会议则提出,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
经测算,上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举措,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上述降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举措,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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