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3年 继母继子为房产对簿公堂

2015年09月25日09:22  
 
原标题:父亲去世3年 继母继子为房产对簿公堂

父亲去世3年

  昨日,江北华新街街道办事处会议室,江北法院审理继母找继子要回购房款案。被告继子在进行陈述。重庆晨报记者 李斌 摄

  原标题:

  丈夫罹患肺癌不幸离世,生前用夫妻拥有的财产为孩子买房付了首付,如今继母与继子为了这笔首付款起了争执,并且对簿公堂。父母给孩子买房付首付,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昨天,本案由江北法院在华新街街道办事处公开开庭审理。

  因购房首付款继母状告继子

  昨天上午10点,华新街街道办事处会议室,44岁的胡金花在同事的陪同下来到法庭。她说,自己目前在重庆的亲人不多,最关键的是,丈夫走后,自己连住所也没有了。

  坐在原告席上,胡金花低着头,只是关注着自己准备的诉讼材料。她与丈夫张胜林,结婚10年左右,双方均是二婚家庭,男方育有一子,女方育有一女。不过,丈夫罹患肺癌去世3年多了,作为继母的她,却与继子因为购房款首付引发诉讼。

  接近开庭时间,29岁的继子张浩才落座被告席,他的眼神同样也只落在诉讼材料上。原被告双方均委托了特别授权的代理人。

  审判席上,法官敲响法槌,庭审开始。胡金花诉称,丈夫是2011年底去世的,但其在2010年4-8月间,将夫妻共有的近40万元通过转账和现金等方式给了张浩,用于支付购房的首付款及中介费。

  胡金花认为,这笔首付款中的一半,属于她的个人财产,其余部分属于遗产,她应当部分继承。而这笔钱,她要求张浩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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