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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出席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

2014年12月18日04:1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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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十六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贝尔格莱德出席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这是会晤前领导人集体合影。
  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摄

  本报贝尔格莱德12月16日电 (记者吴乐珺、韩秉宸)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当地时间16日下午在贝尔格莱德出席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中东欧16国领导人与会。李克强与塞尔维亚总理武契奇共同主持会晤,与会各方就进一步拓展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进行深入讨论,达成广泛共识。

  李克强在发言中表示,去年,我们成功会晤并发表《布加勒斯特纲要》以来,中国—中东欧国家交往进一步密切,各领域合作更加活跃。当前,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但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潮流,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推进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稳定,愿与包括中东欧国家在内的各国一道,促进世界持续发展和繁荣稳定。

  李克强就深入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提出五点建议:

  第一,打造中国与中东欧合作新亮点。发挥双方的互补优势,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牵引,以产能转型合作为抓手,以金融合作为支撑,充分照顾各方关切,推进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第二,构建互联互通新走廊。中东欧国家拥有天然良港,与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连接起来,可以发挥巨大的运输效应。双方可以依托匈塞铁路、希腊比雷埃夫斯港等打造亚欧海陆联运新通道。在做好硬件设施的同时也改善软件环境。中方愿同中东欧国家一道,推进通关便利化合作。

  第三,拓展产业合作新空间。将中国在高铁、核电、电信等装备制造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原材料生产方面的优质产能与中东欧国家大项目建设的巨大需求结合起来。中国鼓励本国企业在中东欧国家就地建厂,积极参与共建各类产业园区,促进当地就业,同时带动中国产业升级转型。

  第四,搭建投融资协作新框架。中方决定建立中国—中东欧协同投融资合作框架,一是鼓励中东欧国家继续用好“100亿美元专项贷款”,中国将根据项目情况,提高贷款优惠力度,降低融资成本;二是设立30亿美元规模投资基金,启动第二期10亿美元的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三是鼓励中东欧国家企业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探索设立人民币中东欧合作基金。

  第五,扩大人文交流新领域。加强旅游、科技、文化、教育、卫生、青年、妇女、媒体等领域交流,精心设计2015年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年活动,支持组建学者智库中心。希望各方继续简化签证手续,便利人员往来。中国明年对中东欧国家提供的留学生名额将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为双方合作提供人力和教育支持。

  李克强强调,中国与欧洲是天然合作伙伴,彼此间没有根本利害冲突。中国坚定支持欧洲一体化和欧元稳定,乐见一个更加团结、繁荣、稳定的欧洲。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不仅有利于双方,也有利于欧洲内部发展平衡,将对欧洲一体化进程发挥重要作用。

  与会的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完全赞同李克强提出的合作建议,表示中东欧国家与中国是传统友好的合作伙伴,双方合作是互利共赢的,取得重要进展,有利于地区国家实现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欧中关系发展。中东欧国家愿同中方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扩大合作规模,重点深化经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金融、人文等领域合作,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更好惠及双方人民,推动欧中关系取得更大发展。

  会晤后,中国与中东欧16国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


  《 人民日报 》( 2014年12月18日 01 版)
(责编:宋煦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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