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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官称“警官车祸致死案”肇事者另有其人【2】

2014年11月29日14: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河南检察官称“警官车祸致死案”肇事者另有其人

  检察官:吁沁阳公检法联手查清案情

  张南京表示,要确定“2·11交通肇事案”发生的准确时间并不困难,只需要将当时发生的四起交通事故记录全部调出进行比对后,即可确定“2·11交通肇事案”。

  张南京告诉记者,该案在侦察阶段,沁阳检察院曾对沁阳市公安局有关此调查提出97个疑点要求警方补充侦察,但沁阳警方没有照办。今年6月间,当事人家属就该案中存在的疑点及王浩斌有可能不是肇事司机的相关证据提交法庭,但法庭没有对此进一步核实。因此说,目前沁阳市人民法院有关此案判决虽然在法律上给该案有了一初步的定论,却是一个经不起推敲、也经不起历史检验的判决。这样一个判决既不能让受害人家属信服,也不能让受害人家属息访。

  张南京认为,造成该案目前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案件发生的当天就出现了警务人员弄虚作假的问题,从而人为阻碍了案件真相的调查。

  张南京呼吁,沁阳市公检法三家应放下过往错误留下的心理包袱,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查清疑点,给当事人和社会一个可信、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结果。

  对于谁是真正的肇事者这一敏感问题,张南京表示虽有目标,但现在还不是说的时候。张称,相信一旦证明王浩斌不是肇事司机,真正的肇事者自然会水落石出。

  官员讳谈“2·11交通肇事案”

  针对张南京有关“王浩斌不是肇事司机可能性巨大”这一说法,记者向沁阳市公检法三家提出采访请求,均未获回应。

  记者致电沁阳市公安局长邓豫生,邓一听记者采访此案,遂即挂断电话,记者将采访内容短信发过去,未见回复。

  记者致电沁阳市公安局主管此案任副局长,任一听记者采访此案,遂即挂断电话,回短称,“我在开会”。记者将采访内容短信发过去,未见回复。

  记者致电沁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聂全武,聂一听记者采访此案,遂即挂断电话,回短称“在车上请发短”。记者将采访内容发过去,未见回复。

  记者致电沁阳市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此案主审法官审判长张庭长,张未接电话,发短未回。

  事实上,在“2·11交通肇事案”长达1年9个月的调查审理期间,记者多次就此案的诸多疑点向沁阳市公检法三家提出采访请求,均未获回应。

  当地一不愿透露姓名官员对记者说,在涉及“2·11交通肇事案”的问题上,除了张南京敢发声外,其他公检法的人都不愿说。(记者吴扬)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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