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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用房标准:中央机关门厅高度不应超过两层

2014年11月28日14:40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1月28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11月24日,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中央机关入口门厅的实用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标准》强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标准》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入口门厅高度不应超过两层,门厅的使用面积、每层建筑面积不应违背限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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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宇(实习生)、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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