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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立案侦办涉及环境刑事案件10起

2014年11月27日14:39    来源:国际在线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唐山立案侦办涉及环境刑事案件10起

  国际在线专稿(驻唐山记者站赵锡臣 通讯员李幼生)自10月16日开展“2014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以来,唐山市公安机关结合环保部门迅速展开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涉及环境刑事案件10起,移送起诉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查处涉及环境治安案件26起,治安拘留26人,会同环保部门联勤联动105次,出动警力289人次,检查企业215家次,查处涉污企业16家,取得了初步战果。

  11月5日,唐山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开平环安大队与环保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开平区一焦化厂的违规生产排污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各分县局结合唐山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检查巡查等执法行动,主动发现线索,深挖细查,依法处理。迁安、玉田、路南、开平、古冶、迁西、丰润、滦南等地公安部门在检查中,发现13家企业没有按照政府指令停产限产,对此,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对上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了查处。

  专项行动中,各县区公安局与环保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侦破了一批危害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丰南区公安局会同环保局共同研究,明确重点打击区域,制定联合行动计划,破获了利用储存罐和暗管向某村下水管网非法排放废酸液案,3名涉案人员落网。11月6日,根据滦县环保局提供的线索,滦县公安局出动警力会同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查处了滦县某镇的一公司院内非法镀锌偷排废液案件。经查,张某某在没有任何手续以及环保设施的情况下,租用某镇一公司的厂区非法从事酸洗镀锌生产,并将酸洗、镀锌产生的含锌、含酸废液排入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渗坑中。现张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曹妃甸区公安局依法查处了非法收购运输珍稀、濒危野生鸟类案件,查获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89只。

(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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