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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获云南首例微信卖淫案 嫖客"退货"要付车费

2014年11月27日13: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警方破获云南首例微信卖淫案 嫖客"退货"要付车费

  随着微信的普及,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利用网络进行卖淫活动。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27日对外披露,该支队近日破获云南首例利用微信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4月份以来,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个微信名为“笑笑”的用户,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了大量女性艺术照,涉嫌利用微信介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随即治安支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原来“笑笑”是一个打着“公关、商务礼仪、陪吃陪玩、三线模特、大学生交友”为幌子的卖淫中介。

  民警介绍,一旦用户与“笑笑”互为好友,“笑笑”就会向用户推荐一些“过夜或者快餐”的小姐信息共客户挑选。谈妥价格后,“笑笑”就会让嫖客自选时间地点,随后“笑笑”就会指派小姐“上门服务”,在取得嫖资后向其提供性服务,之后小姐再和“笑笑”四六分账。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这个“笑笑”幕后的“操盘手”竟是昆明的一对青年夫妻。

  “笑笑”平日很警惕,虽然其有几千名微信好友,但陌生人添加“她”,“她”从来不会验证通过,除了朋友介绍和直接“表明来意”的。通常“笑笑”会不定期在其朋友圈发布一些“小姐”照片或信息,并向一些之前成功交易过的“玩家”推送一些“新人”或是“每日之星”的信息供其挑选。

  9月30日凌晨1时许,治安支队联合盘龙警方开展抓捕行动,在新迎小区将“笑笑”的“操盘手”马某(男,30岁,昆明人)、杨某某(女,30岁,昆明人)夫妇抓获,同时在北市区某酒店内将通过“笑笑”介绍,正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3对男女共6人抓获。

  马某、杨某某二人供述,他们自今年3月份开始,通过陌陌、QQ群、微信群等各种社交软件,以“公关中介”的名义与小姐取得联系,利用微信号“笑笑”进行介绍卖淫活动,通常“笑笑”与嫖客的交易在1000元至5000元不等,夫妇二人获利3万余元。

  嫖客均通过“笑笑”微信上发布的照片及信息“选人”,由于许多照片都是其在网络上搜索发布,为了与嫖客避免出现“货不对版”的冲突,“笑笑”事先与嫖客“约定”,如果要“退货”那么需要给前来服务的小姐200至300元的“打车费”。

  目前,马某、杨某某二人因涉嫌介绍卖淫罪,已被昆明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记者 史广林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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