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4位“局座”相伴入狱
乔伟今年45岁,2008年6月起任凤阳国税局大庙分局副局长,2009年2月任大庙分局局长。几乎同一时期,范树宏担任凤阳国税局稽查局执行股股长和凤阳县国税局大庙分局副局长。1965年出生的巨世耀,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担任总铺税务分局局长。期间,蒋国喜在总铺分局担任副局长。
2011年底到2012年初,四人先后落马。后经明光市法院审理查明,范树宏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650744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4000元。2012年8月13日,范树宏因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受贿罪获刑6年。一个月后,定远县法院以同样两项罪名判处蒋国喜有期徒刑11年。
相较而言,乔伟与巨世耀的案件,屡经上诉与重审,历时长达4年。日前,滁州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最终,巨世耀获刑5年,乔伟获刑10年。
【焦点】
开发商送车库有两种认定
记者查阅相关判决书了解到,在巨世耀与蒋国喜的两起案件中,一名开发商曾给两人各送一间车库,但结果却完全相反。
检方指控,2008年,蒋国喜在凤阳凤凰城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魏某送给蒋国喜一间车库,价值3.5万元。魏某证言称,“送车库主要想和蒋国喜搞好关系”。对此,蒋国喜辩称,车库是买房时作为优惠赠送的,他没有对开发商给予关照。最终,法院审理认为,相关证据确实证实开发商赠送车库,但不足以证明蒋国喜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2008年,巨世耀也在这个小区买房,同样获得赠送的车库。不过,巨世耀在接受调查时坦言,对方“是为了和我搞好关系,争取我能在税收方面给予关照。 ”由于魏某等人的证言和巨世耀的证言相互印证,因此,法院认定巨世耀构成受贿罪。
记者了解到,乔伟等4人落马后,有3人曾积极检举他人,以求自保。其中乔伟检举的对象正是蒋国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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