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20个省份发现房地产腐败
晨报讯(记者 邹乐)中央纪委网站昨天刊发《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称,房地产领域是官员腐败“重灾区”,其中官商勾结、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超标现象十分普遍。在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房地产腐败,占比高达95%。备受社会关注的刘志军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级(或以上)高官都拥有动辄数百套的房产。
文章盘点了几类官员与房地产腐败“共生共荣”的现象,“官商勾结”、“跑官卖官”是房地产腐败中最普遍存在的现象。官员借由房地产寻租积累不法利益,或从中卖官鬻爵,或从中为升迁积累行贿“筹码”。多轮“巡视反腐”中因涉房地产腐败而落马的官员,不少人的贪腐冲动来自于买官卖官。贵州省安顺市原市长王术君、广东省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均是相关典型。
其次是“小官巨贪”。近期的中央巡视尤其指出,多地“苍蝇式腐败”问题突出,拥有多套住房可谓“小官巨贪”的“标志”。无论是刚刚被查处的马超群案,还是昔日多地被曝光拥有数十套房产的村支书,虽职务级别较低,但腐败行径令人咋舌。这些人或是把握房地产交易重点领域的国土、住建部门的低职级干部,甚至只是村官,或是企图凭借投机性住房牟利的其他领域“小官”,其“巨腐”轨迹往往与房地产不无关系。
再次是“一把手”腐败。2014年的中央首轮巡视发现,“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数量多、危害大,而且呈现上升趋势。在此方面,前有刘志军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级(或以上)高官动辄数百套的房产,后有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等地方政府“一把手”插足寻租。“一把手”涉腐行为中,房地产腐败无疑是一个重要主题。
文章称,遏制涉房腐败尚需多部门和上下级纪检部门“合纵连横”、持续共同发力。其中,源头上遏制涉房腐败仍需法制化约束和顶层设计。据悉,面对房地产领域的“行业性腐败”问题,目前住建部已经增设“反腐败协调小组”,在中央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协调涉房腐败案件办理事宜。这足以表明涉房腐败的查处已经进入了高层级跨部门合作阶段,无疑是“加码”治理涉房腐败的重要信号。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