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起始于2004年。那一年,国家取消了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国务院发布了第一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这个目录沿用了近10年。
2013年,新一届政府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该目录对2004版目录中的核准事项取消下放了60%。11月18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公布,此次新版目录又对2013年版目录中的核准事项取消下放了40%。经过两次大刀阔斧简政放权,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比2004版目录减少约76%。减少数量之多、幅度之大、力度之大,出乎各方意料。
在2013年版目录中,水泥项目核准权下放到省(区市)级政府,平板玻璃项目核准权取消。在2014年版目录中,钢铁、水泥、电解铝、造船设施项目核准权取消。至此,这5个“赫赫有名”行业投资项目核准权全部取消,均改为备案管理。这引起了一些人担心:这几个行业产能已经严重过剩,今后会否出现产能更加过剩的局面?
回答这个问题,先看制度安排。国务院在取消核准的同时,强调“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就是说,实际上还在管理,而且是严格管理。会一直这样管下去吗?不是。这种管理有一个截止时间:2017年年底前。按照规划,在2017年年底前,我国要初步建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长效机制。此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就要靠这套长效机制了。
投资项目核准,一个初衷是防止产能严重过剩,但实践表明这一招不管用。出现产能严重过剩的局面,因素是多方面的。例如,一些企业对市场预期过于乐观,盲目投资,加剧了产能扩张;一些地方过于追求发展速度,过分倚重投资拉动,通过廉价供地、税收减免、低价配置资源等方式招商引资,助推了重复投资和产能扩张。与此同时,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政策、规划、标准、环保等引导和约束不强,投资体制和管理方式不完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生产要素价格扭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健全,市场机制作用未能有效发挥,落后产能退出渠道不畅,等等。这种状况表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必须综合治理,建立起长效机制。
建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长效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要在2017年底前,初步形成这套机制,任务十分艰巨。按此时间推算,需要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经济日报 崔书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