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11月4日电 见习记者范天娇通讯员王龙江 通过更改办公会决定、设置限制性条件等方式,帮助矿产富商低价获取矿权,致国家损失18.9亿余元。今天,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巡视员杨先静(正厅级)职务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杨先静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1683.0186万元、港币3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杨先静表示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要对量刑提起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先静在担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巡视员期间,违规决定分立、延续万庄铁矿探矿权、转让范桥铁矿探矿权、出让周集铁矿探矿权,使矿产商人吉立昌的公司或参股的公司以80459.87万元的价格取得价值269617.99万元的矿权,给国家造成财产损失达189158.12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吉立昌等多人请托,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653.0186万元、港币30万元。杨先静离职后利用其原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30万元。
据了解,杨先静滥用职权均是为吉立昌获取矿权“开路”,而吉立昌的“贵人”远不止杨先静一个。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及原六安市副市长、霍邱县委书记权俊良等均收受吉立昌贿赂,在低价购买探矿权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