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荣将复印的借据装裱起来,他说即使政府兑现,还真有点舍不得
“今借到陈鸿清法币壹佰万元,麻鞋伍拾双,布陆拾斤,棉花壹佰贰拾斤。”这是一张借据上的内容,但不是一张普通的借据,而是1946年八路军与支援前线的老百姓所签的一张借据。它的存在见证着中国的历史,至今,蓝田县葛牌镇大梨园村陈志荣家珍藏着这张借据已60年,他们一家人都以有这份“债权”为荣。
八路军遇难关向老乡借款
8月23日下午5时许,在葛牌镇陈志荣的家里,记者看到一个镜框里面装裱着那张保存了60年的借据复印件,而借据原件是用毛笔书写在一小块宣纸上,被陈志荣和兄弟们共同保存着。陈志荣说,“这是我爷爷留下来的,虽然可能值不了多少钱,但对我们来说很珍贵。”
事情得追溯到60年前———1946年,抗日战争刚刚胜利一年。国民党军队向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当时的葛牌镇是八路军的一个根据地。时任中共西北特别支部书记的谢华带领一部分军队驻扎在镇上,在与国民党军队的战斗中,许多八路军战士鞋子磨破了,只能赤脚打仗,部队粮食也极度缺乏。后来部队请示了中央,决定暂时向老百姓筹粮借款。
葛牌镇75岁的张诗学老人说,当年谢华带领的部队有2000多人,部队缺粮,战士们生活很艰苦。部队向村民们宣传了有关政策,乡亲们都说:“我们的队伍遇到困难了,一定要帮1陈鸿清筹措了“法币壹佰万元,麻鞋伍拾双,布陆拾斤,棉花壹佰贰拾斤”交给了部队,当时八路军负责此事的王平惠和何太阳给陈鸿清写了借据,时间是1946年10月14日。并承诺说“如遇急用,可以到延安根据地去领,如果不急,将来全国解放了,给你调拨过来。”
上一页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