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姜潇)国家文物局16日通报了8起典型文物违法案件。该局督查司司长刘铭威介绍,仅2014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共接报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违法建设等案件81起,破坏文物本体案件3起,绝大多数为法人违法案件。他表示,当前文物违法案件总体处于高发期。
16日首先通报了5起案件得到有效处置,整改措施已落实或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典型案件。分别是: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武报恩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案、吉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本愿寺旧址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案、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城隍庙遭擅自迁移拆除案、北京市西城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天宁寺塔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案、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洋溪桥遭故意损毁案。
此外,还通报了3起地方政府尚在调查处理的典型案件,分别是:
1、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徐州韩桥煤矿旧址遭故意损毁案。据介绍,这是一起非常恶劣的政府与企业法人共同违法案件,致使7处文物建筑(4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严重破坏,严重违反了《文物保护法》,涉嫌触犯《刑法》,损失难以挽回。
2、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阿尔山车站遭故意损毁案。此案是一起严重的国有企业法人违法案件,不仅违反了《文物保护法》,而且涉嫌触犯《刑法》。案发于我国首个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前夕,性质尤显恶劣。
3、河南省博爱—洛阳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建设单位擅自施工破坏古文化遗址案。此案是一起严重的民营企业法人违法案件,具有一定典型性。
针对以上3起案件,待依法查处到位后,国家文物局将适时通报查处结果。
刘铭威说,今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领域狠下工夫,通过卫星遥感和舆情监测主动获取案件线索,集中治理拆古建新、拆真建假、火灾多发现象,通过督办典型违法案件来揭示问题、树立规范,并取得初步的效果。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持续加大执法督察力度,明确文物违法案件办理规范,商有关方面出台文物犯罪案件司法解释,对文物违法犯罪案件一抓到底,严肃问责,办出成效。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