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贪污受贿9万多元 村支书被判刑7年

2014年09月22日07:52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贪污受贿9万多元 村支书被判刑7年

  2010年1月,现年61岁的刘某时任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广录庄村党支部书记,樊某任村经联社社长。刘某伙同樊某和村报账员杨某,贪污拆迁补偿款。据查,刘某先后4次贪污和受贿共计9.3万元。近日,房山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刘某身为广录庄村党支部书记,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涉案金额共计9.3万元,樊某和杨某分别涉案4.3万元、3.98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

  鉴于樊某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杨某是从犯,本身不具有审批发票报销的权力,主要负责将刘某和樊某的发票送往镇里报销,领出相应款项,村账目上钱款的支出需要刘某和樊某签字后才能实现,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另外,三被告人积极退赔全部赃款,可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房山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三罪并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年。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各判处樊某和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记者 孔德婧)

(来源:北京青年报)

分享到:
(责编:潘婧瑶、曾伟)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