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国家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2014年08月14日11:17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国家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规定,此次调整,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其中,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化肥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进一步落实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价格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如果上述气源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一起运输和销售,供气企业可与下游用户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和落实。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切实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抓紧开展销售价格疏导工作,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天然气进口数量逐年增加,进口天然气销售价格严重倒挂。为理顺天然气价格,2013年6月,我国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分3年实施,计划2015年到位。这次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格调整是分步理顺存量天然气价格的第二步。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实施后,对市场供求产生了积极作用,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该负责人还表示,此次价格调整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对用气工业企业来说,用气成本会有所上升,这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部分落后产能。而且,由于调整后的气价与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仍具有竞争力,因此气价调整对工业企业整体影响有限。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分享到: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