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汤艳娟)“有了‘小纪委’的监督,我们不担心村干部乱用公款了!”近日,秀山县宋农镇龙凤居委会68岁的陈仁凤告诉记者,以往,村民总认为居委会干部有贪污挪用集体资金嫌疑,可自从居委会成立“小纪委”后,每使用一分钱都做到了公开透明,大家的误解和疑虑消除了。
陈仁凤所说的村(居)“小纪委”即村(居)务监督小组,由村(居)纪检监督小组长担任组长,4至6名党员或村(居)民代表组成。以前,在落实农民新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居)级集体资产管理、农村低保户评定等惠农政策过程中,不少群众对部分村(居)干部的相关操作持有疑虑。因此,自2013年11月起,该县要求全县27个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成立村(居)务监督小组,有效预防和遏制村(居)办事不公正不透明、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不良行为发生,促使干部作风转变。
据了解,为让群众切身利益得到保障,真正实现干部作风大转变,该县乡镇(街道)成立项目监督小组与“小纪委”上下联动。项目监督小组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预算监督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纪委书记、财政所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等组成,负责村(居)3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的预算和质量,以及施工安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事项(凡30万元以下项目工程,未达到投标的基本要件),并指导村(居)“小纪委”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截至目前,秀山县的269个村(居)全部成立了“小纪委”,共对7000多项重大村(居)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协调处理遗留问题8000余件,化解基层矛盾3000余起。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