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8月8日电(记者李金红 涂超华)记者从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海口近日出台《海口市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监管暂行办法》,规范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如规定中介机构不得聘用公务员任职或者执业,不得聘用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辞去公职或者退休不满两年(原系领导成员不满三年)的公务员等。
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在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相当部分的行政审批事项,需要公证性、鉴证性、信息性等前置资料,而这些前置资料一般由参与行政审批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
据了解,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普遍存在的“服务期限长、收费标准混乱、服务质量低下、缺乏行业自律、部分行业垄断、政府监管乏力”等问题,办法要求,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依法降低中介机构市场准入门槛,取消各种行业性、区域性的中介市场保护政策,鼓励和支持具备资质的各类资本进入海口市中介服务领域。中介机构不得聘用公务员任职或者执业;不得聘用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辞去公职或者退休不满两年(原系领导成员不满三年)的公务员。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从事中介活动,不得将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交给中介机构代理并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不得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不得对当事人选择中介机构设立排他性条件。
该负责人介绍,海口市还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解决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包括近期将出台《海口市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事项目录》、组织对中介机构的清理、规范中介机构收费标准、实施中介机构进驻政府服务中心、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开通中介服务信息平台等。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