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法院一审、二审,还有劳动仲裁,江亚萍状告用人单位就业户籍歧视案,耗时15个月终于在近日达成了调解协议。江苏省南京市鼓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本月初要向她支付1.1万元补偿款。
2013年4月,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的江亚萍,通过网上招聘信息报考南京市人社局下属服务中心,却只因不是南京户籍而被拒之门外。
江亚萍不甘遭遇户籍歧视,拿起法律武器从此开始了耗时一年多的诉讼维权。
“经过我和律师30多次向法院争取,终于明确案由不是一般意义的劳动争议,而是人格权纠纷,并最终立案,以调解的方式获胜。这将对类似的就业户籍歧视案起到很高的参考价值。”江亚萍说。
除了为此次诉讼胜利而高兴,江亚萍更兴奋于中国政府最新发布的详细户籍改革计划,它将使已经存在了近60年之久的城乡二元户籍分隔制度最迟于2020年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国务院上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意见》指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意见》将完成此项改革即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的时间定在2020年。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赵成根说,这意味着中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城乡二元户籍分隔制度6年后将正式终结。
“这是一项符合现代公共治理潮流、促进公民平等权利的重大改革,具有历史性的进步意义。”他说。
中国自3000多年前的商朝开始实行户籍人口登记制度。
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渐建立起来的,已历经1958年前的自由迁徙到随后的严格控制,以及1978年改革开放后逐步推行半开放管理的三大阶段。
制定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城乡户籍制度是公认的具有福利身份区隔和歧视性的一种制度,是“二元经济结构”的最显著标志之一。
长期研究宪法和人权问题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说,在特定历史时期,这个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曾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既保障了农村对城市的物质供应,又不至于因为过多人进城而加重城镇失业现象。
他表示,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这个制度越来越成为阻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桎梏,其附着的种种福利身份差异,在城乡居民之间划下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权利保障不平等的沟壑。
这些权利的不平等存在于大中小城市之间,贫困落后地区与先进发展地区之间,也存在于非户籍常住居民与户籍常住居民之间。数亿人口离开户籍地,但却找不到身份归属;在城里务工生活,却不属于城里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曾经调研指出,在户籍上,有60多种城乡之间不平等的福利。
也有专家以金额量化方式测算过城乡户籍分隔制度背后的福利待遇差距,农村比城市人均福利要少30多万元,在特大城市,差距甚至要达上百万元。
“进城农民工已经在输入地劳动、消费、纳税,等等,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却在分配、分享方面存在明显差距,这是一种突出的权益不公现象。”林来梵说。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人权保障制度和理念持续发展。“人权”相继被写入宪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
中共十八大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确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内容。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会并强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赵成根说,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对中共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部署的贯彻落实。
《意见》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面临的艰巨难题很多,《意见》针对性地作出了诸多创新性部署。
其中,针对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大量资金的问题,《意见》提出: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
《意见》还对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红利克扣”问题作出了防范性部署。例如,《意见》规定,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受访的分析人士指出,在制度上破除城乡户籍的分隔,并统筹户籍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符合中国国情和长远发展需要,将极大地推进中国的人权事业。 (记者 蔡敏 王建华)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