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今后将更接“地气”
市人大常委会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本报讯 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讨论《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草案)。随着市人大代表与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加强,提出的议案和代表建议将更加接“地气”。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要求,凸显了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7月3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郭振中在查摆梳理党组班子存在的问题时,专门提出了代表联系群众不够紧密的问题,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市人大人事代表委负责人说,制定该《意见》正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之一。《意见》(草案)提出,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点是选举单位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县(市、区)人大代表、本行业和居住地的人民群众。市人大代表在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时,不直接处理问题,对经过调研后形成的议案和建议,应依法书面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选举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了解和掌握市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情况,并记入代表履职档案。
市人大人事代表委负责人强调,市人大代表在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过程中,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借执行代表职务从事个人的职业活动,不得干预司法机关具体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对涉及本人和亲属的案件必须主动回避。 (梁涛)
(来源:太原日报)